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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四章 地仙酒楼 (第1/1页)
傅人杰战死后,就被人类一方的修士抬下去,送到混元大仙那里治疗了。 毕竟傅人杰也是大乘修士中的强者了,金仙出手救治,麻烦不少,若是混元大仙出手复活,不过是一瞬间的事情。 蛟皇胜利后,身边包拢着魔界异族一方无尽的欢呼声,走下了擂台。 这一次,又是魔界一方的巨大胜利,蛟皇的强大,明显已经远超任何大乘修为的修士、妖修。 蛟皇,就等于是魔界中另一颗徐徐升起的明星。 魔界异族一方士气大振。 不少修士见那些异族这么高兴,仿佛买彩票中奖了一样,都表示不屑。 “一群魔界的土胚,不就赢了一次吗?也不看看你们输了多少回?” “走吧走吧,让这些异族高兴一次吧,傅人杰也真是不争气,废物啊。” “你胆子真大,竟然这么说他,要是被他知道……” “给我闭嘴,走走走,这一次输惨了心情真糟糕,喝酒去,喝到明天天亮。” 擂台赛场,白天的整整一天,都十分热闹。 渐渐的,夜深了,擂台赛场的赛事,也全部结束了,只有等到明天,才会再次开赛。 叶龙独自一人走到中州繁华热闹的街道上。 因为天榜大会的缘故,这一段时间的中州,可谓是热闹非凡,在哪里都可以看到高修为的修士在行走,甚至还有异族的妖修。 因为有混元大仙镇场,加上天庭这么一个大势力在后面撑腰,胆敢在中州犯事的异族,还真没有多少。 毕竟来到中州的魔界异族,非富即贵,哪怕是一个金丹野修,也是有金仙大妖来管理。 魔界的野修们只崇尚强者,所以不敢违逆上头的金仙妖王。 除了几个找死的笨蛋异族,早已经被送到阎王爷那里去报道了。 叶龙今天看了不少的比赛,也知道了不少天榜大会的强者。 知道得越多,叶龙越能明白自己想要取得天榜大会桂冠的难度,是有多么的困难。 不过,阻碍越大,叶龙才喜欢。 没有对手的感觉,叶龙并不算得上喜欢。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叶龙在力量上的追求是永无止境的,也不认为自己能够那么快地就得到世界第一的力量。 他还差得远呢。 叶龙平时无敌惯了,那些菜鸟一样的三流修士、妖修,现在还真让叶龙提不起兴趣来。 那些弱者一样的对手,对于现在的叶龙来说,还不如找一家好一点的酒馆,吃上一些好酒好菜。 叶龙来到了中州最有名的酒楼——地仙酒楼。 据说这里的美食,足以让地仙癫狂、混元大仙心动。 虽然说得有些吹嘘,但是这家酒楼的美食的确是极好。 只不过,这里的东西着实贵了一些。 如果叶龙想要在这里满满足足地吃上一次,那凭借叶龙钱包里的钱绝对不够,除非把鸿钧给他的三件神器之一当掉才行。 毕竟,光是地仙酒楼的一顿稍微贵点的人参果斋饭,叶龙都吃不起呀! 无奈,叶龙只能去点一些便宜的。 地仙酒楼内部扩展得极好,不怕客人多,就怕客人没钱。 在这里,必须先付账。 叶龙虽然小有资本,但是来到这里,还是显得穷了,叶龙不由地后悔为什么当初自己不多赚一些钱? 正当叶龙盘算着,自己应该吃些什么享受一下的时候。 有人察觉到了叶龙的气息。 “叶龙?你果然也来这里了。” 一只狗爪子攀上了叶龙的肩膀。 叶龙转头一看,才发现哮天犬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来到了自己的身后。 “原来是哮天犬前辈你呀,有一阵不见了。” 叶龙刚说完,才发现哮天犬身后,还跟着一只雪白的狗。 那正是哮天犬的贤妻小白,当初叶龙从宠物店买来给哮天犬的。 “叶龙,你也来这里吃饭啊,要不咱俩凑凑吧。”哮天犬提议道。 “好啊,不过我只要这么一点钱,没关系吧。”叶龙拉开自己衣袖,让哮天犬看了看里边的钱财。 哮天犬道:“跟我差不多,你还挺有钱的。” “既然这样,咱们一人出一半怎么样?” “好好,我本来就是犯了嘴瘾,才来这里吃饭的,正好可以多点一份。” 就这样,哮天犬和他的贤妻小白,跟叶龙一起在地仙酒楼吃饭。 一人两兽点了人参果汁饭、蟠桃果粒饭,以及龙肝、凤胆、仙牛rou等等…… 这些菜色中,除了前面两样,其余的都比较便宜。 很快,饭菜、酒rou上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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