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讼的幸福生活_章节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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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节3 (第1/1页)

    秦讼找了一份养鸡场的工作。他想先干点活,把房租结了,然后从那里搬出来。

    养鸡场的老板是个三十多岁的女人,离异,带着一个八九岁的儿子,看上去颇有几分风情,总是注意拾掇自己,时不时地描眉画眼,口红颜色很鲜艳。

    这是秦讼十多年来的第一份工作。

    十五六离家以后干过的第一份工是在木材厂,当工人,搬木头,卖木材,改革开放初期那会,倒买倒卖是个有伤大雅但是能挣钱的活,干了两三年,秦讼摇身一变成了“秦老板”,那是他最辉煌的时候,每天有排着队跟他称兄道弟请客吃饭的“朋友”,还有看上他,对他死缠烂打,吵着要给他生孩子的女人。

    这样的光景有个五六年,木材厂因经营不善倒闭了。“秦老板”一夜之间变成了穷光蛋,走的时候,连卷被子都没有。

    要说是秦讼爱面子得不行,非常有当“老板”的自觉,自从那个位置上下来以后,就再也没法把自己融入到普通劳动者的身份中去了。成天想着当老板,发大财,还结识了一帮跟他有着相同梦想的同道中人,开始鼓捣古董古玩之类的买卖。

    十多年下来,攒了一堆假陶假罐,还有假钱,就是没攒下教训,成天骑着他的二八自行车满街跑,不是躲债就是讨吃的,连菜市场卖面条的小伙都认识他,一去就欠人家二斤面条,小伙是个南方人,一口普通话,见本地大叔混成这样,心生怜悯,也就给了他。就这样,秦讼10来年晃晃荡荡的,就没正经找过工作,用他的话说,给人打工能挣个什么钱,根本过不上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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