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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这是要搞事啊 (第1/1页)
话说林清沅出门后,就顺着大路往镇上走,踏过千山(小土坡)万水(小池塘),外加好几个小坟堆,终于走到了镇上。走的她再次怀疑人生,森森有种扎心感。 蓝瘦香菇,怎么破? 到了镇上,问了在哪里坐车,就直奔车站而去。 吃东西是什么鬼?二十一世纪的新新人类,是没有早餐这个说法滴! 交了一毛钱就上车了。售票的大妈很和蔼,车上的人也不多,也没什么汽油味,不错不错,果然人逢喜事精神爽,看啥都顺眼! 林清沅走到车后面找了个位子坐下来。车子慢慢开了起来,中途不断有人上车,她也没在意,沉浸在自己成为亿万富翁得美梦中!笑得无比的——傻缺! 直到上来一对抱着孩子的中年夫妻,打断了她的白日梦。 那女的坐到了她里面的位子上,男的坐她后面。 林清沅内心吐槽,这是要搞事啊,要搞事啊! 她环顾了一圈,愣是没瞅出她带着的光环——主角光环! 自己明明就是个路人甲,怎么就享受了一把主角的待遇——出门必遇事! 管还是不管,这是个问题! 林清沅咬了咬牙,妈蛋,人贩子就该千刀万剐,这个事还是…… 这个事还是思考一下怎么管才行。 她就一个弱女子,贸然跳出去,万一那男的带刀了,逼急了一刀捅过来,保不准自己就一命呜呼去见上帝了。 不对,这年头西方的鬼才去见上帝,东方?东方的貌似是去见阎王吧! 呸呸呸,林清沅啊林清沅,现在是想该去见上帝还是阎王的事吗?现在,你要勇敢的站出来,去解救一个无辜的孩子,去拯救一个即将破碎的家庭,去…… 去你个头啊,车快要进城了。 售票员大妈响亮的嗓门喊起来,“安市小转盘快到了啊,要下车的注意了,别坐过了。” 唉,明明就想安安静静做个美少女,非要逼老娘出大招! 林清沅朝后望了望,那男的冲她笑笑,一副老实憨厚农村汉子模样的样子。 林清沅翻了个白眼,轻哼一声,小声念了句乡巴佬。又转回了头,顺便还捂着鼻子扇了扇,一副极其嫌弃的模样。 却不知,她转过头后,身后男人微微低着头,那憨厚的模样,瞬间变得阴狠起来了,哼,臭丫头,别犯到老子手里,不然,老子一定把你卖到深山里去。再抬起头,又是副憨厚的样子。 “大婶儿,你孩子的头靠我身上了,我这可刚换的新衣服,”她一边一脸不快的说道,一边还不耐烦的往旁边坐了坐。 抱着孩子的大妈一脸局促的模样,连连道歉:“姑娘,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啊。”说完抱着孩子往窗户里靠了靠。 林清沅轻哼一声,撇了一眼,又用手拍拍衣服上不存在灰,“算了。” 随即装作无意的样子问道:“大婶,我说这大热天的你抱着孩子去哪啊?” “去,去医院,孩子生病了。”说完就一副悲剧伤痛的样子,还抽泣了两声。 嘿,反应还挺快。装,我看你装!六月的天,把一婴儿包的这么严实,也不怕捂出一声痱子! 杀千刀的老女人,怕是不知道,自己刚刚起来让座的时候,就把你看穿了吧。 最关键的是,为了验证自己的想法,自己还偷偷掐了那孩子一把,见没反应,又狠狠掐了一把,这睡成猪也该醒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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