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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想听听我的新歌吗? (第1/1页)
吃过饭后,曹吾和巴图钻进了小录音室。 老爸当年买房装修时,专门留了间客房装了间小录音室。 那是十几年前,光是装这录音室的钱都够再买一套房子了。 老爸是一名配音演员,也是声音工作者,在家里弄一间小录音室很方便,他好几个广告配音的小样都是在家里录的。 平日里,老妈早上也会在录音室里开嗓,住在小区里十多年,曹吾家从来没有因为声音和邻居出现矛盾,可见老爸还是挺有远见的。 录音室里有合成器、音响和巴图的一套电子鼓。 曹吾调试着吉他,巴图问道:“你真要退出张浩哲的乐队啊?” 上午课间的时候,曹吾就跟巴图讲了这件事。 头也没抬,曹吾答道:“退了。” 巴图挠了挠脑袋,不解道:“你舍得?” “这有什么舍不得的?”曹吾笑道:“没二两醋我还不吃饺子了?” “嘿嘿!也是!”巴图乐了。 “对了。”曹吾转过身来,看着巴图:“咱俩组个乐队吧!” “咱俩?”巴图有些意动,但又不好意思道:“我这三脚猫的水平,还是算了吧!再说,我爸估计不会同意的。” 巴图的爸爸和曹吾的老妈都是从事音乐行业的,自己的孩子能不能吃这碗饭他们最清楚。 如果真的有超人一等的天赋,他们一定不会干涉孩子的学习方向的。 但就是因为知道自己的孩子音乐天赋比较普通,他们才会不同意曹吾、巴图走艺考路线。 曹吾的音乐天赋只能算一般,至少目前表现出来的是这样。 而巴图甚至还不如他。 无论任何行业,天赋远比人们印象中更加重要。 那么多音乐家庭,也只出了一个穿越者般的的妖孽莫扎特。 但拥有超绝天赋的天才毕竟只是少数,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勤能补拙绝对比天赋异禀来得更加现实有效。 曹吾觉醒天赋比较晚了,玩乐队五年后才一朝顿悟,勉强一脚踏进了大门,算是入了门。 而巴图则是勤能补拙的典范。 他从没有像曹吾顿悟那样,技术,思想,理解全面爆发性提升。 但他就像一个坚定的登山者,一步一个脚印,稳步上升,没有惊喜,但也从来没有被落下过。 因为重生的缘故,如今的曹吾各方面的水平已经直接进入职业的范畴,巴图则还处于爱好者的阶段。 但曹吾知道,他只是缺练。 “没关系,玩呗!不然咱每天练还有什么意义?” 曹吾笑道:“咱们玩点不一样的。” 巴图好奇问道:“什么不一样的?” “硬摇滚听过吗?” “硬摇滚?”巴图疑惑问道:“是新风格的摇滚吗?” 如今国内的摇滚还处在迷幻摇滚的巅峰期,国外也是如此。 虽然这个世界中披头士乐队并没有出现,但在八十年代,还是有一支名叫thegoose的英国乐队火到了美国,形成了“大不列颠入侵”的摇滚文化,滋生了一大批乐队出现。 他们追随着大鹅乐队(thegoose)的脚步,开创了风靡至今的迷幻摇滚浪潮。 迷幻摇滚孵化了影响了全世界的两种音乐风格,硬摇滚和重金属。 这个世界中曹吾喜欢的那支滴血琴弦乐队的歌就有点往重金属方向走的意思,可以听得出他们在编曲上小心翼翼的尝试,只是不够激进。 可即便如此,也让他们直接冲到了华语音乐榜的榜首,成为了今年华语乐坛冉冉升起的新星。 而在曹吾的脑袋中,有大把经典成熟的硬摇,重金属歌曲,如果全部制作出来,恐怕整个世界的乐坛都要被他一个人掀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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