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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乌合之众 (第1/1页)
“你?” 那个身穿普通休闲服青年,眼中闪过一丝惊讶。 眼前这个少年的实力,虽说上了天才榜,可在经历大起大落之后,就给人一种实力不怎么样的感觉。 好似察觉到对方的疑惑,林飞缓缓开口道:“如果你们不愿意就算了!” 说完,便欲带着欧阳筱离开这里。 这被普通休闲服青年看到,脸上露出慌忙之意,方才已经邀请许多人,可惜所有人都被杀怕了,根本不敢再战一次。 若是错过这次机会,那可真的是希望渺茫了。 不过要让他向这家伙的低头,又很不愿意。 就在这时,休闲服青年的同伴中,一个瘦弱少女缓缓开口道:“大哥你瞧,这家伙身上穿的是地摊货。” “真的!” 闻言,那普通休闲服青年眼神顿时一变,看向林飞的目光中竟然有着同病相怜的味道。 这让林飞有些讶异,还不等他做出反应,对方就走了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语重心长的说道:“小伙子你不要再说了,我懂你,因为我们也是一群散修。” “哈?” 林飞听到这一句,彻底蒙逼了。 自己不过是穿顶级龙袍,穿到吐了,想改换个口味,在加上这一身衣服还蛮舒服的,就没有换别的衣服了。 当然这事,他自然不可能说,毕竟只要能混进去就行了。 “对了,我叫狂大刀是一名散修。” “我叫青叶,同上。” “钟然,也是一样。” 由于之前被叶倩倩所改良龟防的法阵,需要四个站在不同的位置,输入灵力缺一不可。 林飞点了点头淡淡的说道:“林飞!” 没有过多的介绍,他本来就不是喜欢多嘴的人。 可这名字,在这群散修的耳里,却如雷贯耳。 林飞,阎王李封之子,数年前李封为了自己的爱情,跟某个女子私奔了,最后便下落不明,可谓一代传奇人物。 而林飞也一样,战风然、越级斩杀大师,最后荣登天才榜,哪一项不是让无数修士仰望的。 可没想到,之前一剑砍了小毒王的,竟然就是那个小阎王。 “巧合、巧合……” 狂大刀摇了摇头不禁感慨道。 虽说是偷袭,但能一剑砍了小毒王的,那可不是哪位修士都能做的。 最重要的是,林飞身上穿的全身地摊货,看上去就是一散修。 要说仙武界散修的地位,那可是比一般凡人还要低些,在华夏封建迷信这方,可是被强力打压的。 因此没办法依靠装神弄鬼,吃饭是。 更何况,就算你真的招来些火焰啥,人家魔术师照样能玩出名堂,而且还比你更加华丽,更加酷炫。 偏偏修仙最花钱,法器、丹药、灵药、府邸……都是白花花的银子。 所以,在仙武界散修统统都是掰着手指过日子,真正能称为大佬的没几个。 “林飞兄弟你要带那位小姐吗?” 狂大刀眼中闪过一丝不悦。 说实话,欧阳筱的修为实在太低了,只会成为累赘。虽说美女在平常带着可以养眼,但现在生死关头,哪里有空看。 “没关系,她的灵力我来供。” 说完,林飞便拉着欧阳筱走上来法阵中。 闻言,三人脸色皆露出震惊之色,要知道,寻常修士光是支撑的部分,就已经极其勉强了,更别说多付出一份。 虽然眼前这个少年,是大师级别的强者,可凭白多付一份灵力这可是极大的负担。 “果然不愧是天才榜上的妖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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