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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5章 血腥屠夫 (第1/1页)
目光转到“恶毒诅咒舞台”,巴图的第一首歌已经唱完了,台下观众的呼声响起时,六人终于露出如释重负的表情,压力是有的,而且很大。 “各位观众你们好,我们是竖眼狼乐队!” “YEAH!!!” “唱的很棒!加油!粉你们了!!” 台下观众的反应也很热烈,毕竟他们还是头一次听蒙骨族的金属音乐,味道很独特,像是一杯很烈的酒,掺杂了半杯新鲜的牛奶,带着浓郁的内蒙骨风情,与草原的豪迈和热情。 后台的气氛很奇怪,大家都在思考着什么,只有李瀚等人喝着茶水聊着一些其他的话题,“竖眼狼”能不能成功,这点李瀚他们心里自然是有数的。 而有些人,或者是某只乐队确实是心动了,不过他们还在安耐着,还在等待,等待剩下两支乐队的表现,如果都很出色,或者三支乐队两支不错,那他们就会下定决心了。 “下面这首歌!《灵眼》!希望你们会喜欢!GO!” 火不思在弹奏着,这个乐器大家都很陌生,但这低沉而不沉闷的声音却是让大家喜欢上了,镲轻轻的敲击了三下,所有的乐器全部加入进来后,观众们开始了大排甩。 大家都是一个动作,相互搂着肩膀,大幅度的甩着脑袋,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快乐的笑容,这是他们的青春,这是这个时代的青春。 “我在梦中反复穿行于似曾相识的地方。” “左旗的街道还是那么的清晰可见。” “等待薪水的时间是如此漫长。” “回头一想已经是半年之久。” 声音不再低沉,巴图转而用清嗓唱着歌,声音与刚才类似于含着痰唱歌不同,巴图本身的声音却是相当的温暖,一副暖男嗓子,就是这个相貌确实有点老..... 同样是来自于九宝的歌曲,《灵眼》同样是也是他们的代表作品,和《SONSII》、《特斯河之赞》同为九宝的利器,三叉戟。 如果说《SONSII》是草原的凶猛,《特斯河之赞》是草原的狂野,那么《灵眼》则是草原人内心柔软的地方,他们爱他们的故乡,所以这就是为什么《灵眼》反而是三叉戟中最受欢迎的一首歌曲的原因了。 外省人不了解,可内蒙骨的孩子却是能够深深的体会到《灵眼》这首歌的回忆与伤痛。 “喔~~!!” 六个蒙骨汉子的低吼低沉有力,气氛顿时发生了变化,灯光变成夺目的金色,在阳光中照样能感受到它的刺眼与绚烂。 “我可怜的故乡!” “喔~~!!” “那些酸苦的岁月!” “喔~~!!” “那些酸苦的岁月!!” 伴奏重新回到与前奏一致,马头琴乐手放下了乐器,从怀里掏出了一片金色的东西咬在嘴里,双手一拨发出“duang~duang~”的声响,单独听起来会比较滑稽,但在音乐声中却显得很美妙、很突出,让人不自觉的去听这个“duang~duang~”的声响,这就是口簧。 舞台下的人越聚越多,大部分观众都是奔着金属乐来的,所以“恶毒诅咒舞台”已经聚集超过五万的人数,而且还有急速增加的架势。 “到了春天就开始沙尘肆虐。” “所有的店铺都已关门破产。” “到了冬天则是暴雪遍地。” “酒鬼却依旧走在路上!” “喔~~!!” “我那可怜的故乡!” “喔~~!!” “那些酸苦的岁月!” 马头琴声轻扬,这是给蒙骨最为知名的乐器单独演奏的时间,让它在五万多人的面前展现它的魅力,带着温和与哀伤,如诉如泣之下让观众们激荡的热血都平静了下来。 观众们只能承认,他们确实爱上了这只内蒙骨来的乐队,带着其他乐队没有的音乐元素和草原的孩子独有的思想与思考,这让人怎么不沉醉?怎么不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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