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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苦等 (第1/1页)
送走了凌天后,洛康靖和凌罗为母亲守孝两年。 两年内二人敬长爱幼、恪守礼节,且还根据双亲的生平共同创作了戏文《鸳鸯锦》。 1893年底,三十六岁的洛康靖三十三岁的凌罗正式完婚,二人的婚宴也很简单,只有洛家的亲友和凌罗戏班里最亲的叔叔阿姨和兄弟姐妹出席。 这一天,由方竟成和凌梅共同演绎的《鸳鸯锦》也第一次登上了戏台,而这戏台就设在了洛家大院之内。 夫妇俩婚后相亲相爱、琴瑟和鸣,感情颇为融洽,终于算是苦尽甘来。 五年又过去了,一转眼便进入了1898。 这一年,声色犬马、叱咤商界多年的宝利行老板卢湛走到了人生的尽头,凌罗随同洛家人一起去参加了前公公的葬礼。 因卢湛生前对她和儿子卢庄很是照顾,所以葬礼上凌罗哭得颇为伤心,但是整个过程中她都未瞧过卢欧一眼,一路无视他的存在。 其实这些年,卢欧过得也没有想象中的那般逍遥自在,他在与朋友霍楠的一次花天酒地中,招惹了一位有夫之妇,那女子的丈夫来头不小,当场就叫来了一帮流氓将其二人痛揍了一顿。 结果卢欧不幸伤到了致命部位,从此失去了男人的特性,所以后来的他一没续弦,二没纳妾,而是转了兴致将注意力全部集中在了儿子卢庄和洋行的生意之上。 比他更惨的是他的朋友霍楠,被重物击中了头部后当场毙命,而这霍楠恰恰就是霍秉谦的小儿子。 凌罗此先便已知晓儿子卢庄十三岁便被送到了美国学习,远在重洋之外的卢庄虽得到了爷爷辞世的消息,可是今个的葬礼他却赶不及归来参加,因而很遗憾的是凌罗这会没能见到儿子。 这一年,洛康靖的儿子洛景枫已有十七岁了,此时的他已经长成了个意气飞扬的大男孩。 提到这个儿子,洛康靖真是特别头疼,向来脾气好的他没少被他激怒,因为在他看来景枫可不止意气飞扬这么简单,有些时候的表现甚至可以用“离经叛道”来形容。 先从其相貌说起,长大后的洛景枫与其父家人样子并不很相像,倒是很像其母系李家人,尤其形似其外公李应泉。 他的眼睑很薄,眼尾弯弯向上略挑,鼻翼丰厚,鼻头饱满,双颊略宽阔,整体气质跟正统美男子背道而驰,即非气度不凡的英朗小生,也不是温润如玉的翩翩公子,眉目间透着一股子痞里痞气,坏坏的味道。 洛鸿勋带洛景枫去过新加坡很多次,且李应泉也偶来广州,因而洛景枫同外公李应泉的感情还算不错,每次见到外孙时,李应泉都会夸他“有我年少时的风范”。 接着,再来说说他的事迹,究竟是离经叛道,还是思想意识超群,那便只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洛景枫六岁时,跟小伙伴们一起去郊外的河边游泳。 突然,天降大雨,所有的小朋友都跑去躲雨,可只有他还在河里游着,大家喊他上来他也好像没听到。 大约一刻钟后,雨过天晴,躲雨的小伙伴们都跑了出来,而洛景枫也上了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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