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伦城之墓_第五十九章 面具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五十九章 面具 (第1/2页)

    “好,既然如此,那就开始吧。”韩成道,他似乎并不害怕自己会败给韩冲。随即双拳倏的抬起又道:“我输肯定是输定了,但九弟绝不能让着我,否则我不但输了,还受到了莫大的耻辱。”

    “八哥,你放心我绝不会让着你。”韩冲道。

    刹那间他只感觉一阵呼呼的拳风向着自己扑来,韩冲随即一闪,避到了一边。

    实际这一拳,在韩冲而言,只需用相同的一拳相抵,两拳相撞,韩成必然受不住韩冲这一击的,那么一招之内韩成就会被击败了。可是韩冲并不愿那么做,他只想将这比斗的时间拖长一些然后在伺机将韩成击败,这样才能显出韩成的武功境界已经有了不小的进步。

    韩成一招不中,随即又连番攻了数次,韩冲或避或有意使出极易躲避的一招好给韩成留出闪躲的余地。这样几个回合,双方各自都没有对对方形成一定的威胁。

    “八哥,这些日子的潜心修炼你果然功力大增,看来以往都是你太懒了,武功才没有得到提升。”韩冲战不到一会儿便道。

    韩成并不搭理他,可通过刚才的比斗也颇感韩冲说的话绝不是再欺骗自己,心中也不禁感到欣喜。

    而韩冲也看的出来韩成脸面上虽然仍是一副冷冰冰的表情,但他并没有反驳自己,自然也就说明他已经相信了自己的话。

    这样一来,韩冲已觉自己的目的达到,他在这场比斗中唯一能做的就是帮助韩成找到自信,他再不愿看到那个因为自卑而决定远离自己的韩成,那样的韩成也同样让他感觉很忧伤。

    随后韩成又向着韩冲猛攻而来,很显然韩冲方才的话已使他感觉到一股强烈的力量,他甚至觉得自己能够战胜韩冲。倏忽间,他的招式变得更加刚猛狠辣,几乎招招要将韩冲逼上绝境。

    然而,这只不过是他一厢情愿的想法罢了,他的招式在韩冲眼里就如小儿戏耍一般,只要韩冲轻易一出手,他立马就会败倒,甚至嗝屁。

    不过,韩冲依旧延续着老方式,既顾忌韩成的面子,又不让他察觉。

    数招已过,两人彼此仍是没有让对方受到任何的一击。而韩成却完全没有感觉到这其实就是韩冲有意让着他。反倒觉得愈战愈勇。

    陡然间,韩成暴腾而起,直攻向韩冲要害,仿佛一招之内就要将韩冲击溃。

    韩冲完全没有料到他会出手如此歹毒,这一招他没有避让,而是用拳掌硬接了下来。

    一时间,韩成的拳头在韩冲的手掌之中不能动弹,即使想要收拳也不得。而韩冲也感觉到了韩成无法挣脱所产生的冲天怒气。随即他恍如惊醒一般,立刻松开了自己的手掌。

    “八哥,我弄疼你了。”韩冲关切道,方才只不过是他一时的本能反应,实际他并没有想过压制韩成。

    韩成一时不语,只活动了几下手指关节,而眼睛却直直的看向韩冲,寒光毕露。

    看着他这幅煞气十足的样子,韩冲在不敢开口说话,也只是愣愣的看着他那张恐怖的面目。

    一时间,两人目光交接,彼此却无言,仿佛通过各自的眼神在传递着什么信息。

    而正在这时间,忽然一道红晕在韩成的眼瞳之中闪过,韩冲看的清楚,不觉为之一怔。

    这样的感觉他过去仿佛在那里经历过,对,就是那个黑衣人修魔者,难道八哥……..不,这绝对不可能,八哥一直不曾出过府去,又怎么可能入了魔道。韩冲极力使自己不望坏的方面想。

    他忽然很想对韩成问些什么,然而还不待他开口,韩成浑身气势就猛的暴涌起来,随即亮出一把长剑。

    韩冲本想张嘴呵住,他与韩成比试只是斗斗拳脚,绝没有使用兵器的想法,却不料韩成还没与他约定好就擅自出剑了。

    瞬时间,他嘴巴只微微动了一下,还没有发出声来,那剑就已经到了他面前。

    实际韩成的剑并不快,只是他所在的位置距离韩冲不远罢了。

    “当。”只见红光一闪,随即一阵金属撞击的脆声响起。韩成手中的剑便沦为两段。

    韩成楞在那里几乎麻木了,他知韩冲手中原本无剑,却不知怎的一把泛着红光的剑就忽然出现将自己的剑截为两段了,整一个过程他的眼睛完全没有看清,想来韩冲出剑的速度实在太快,他若是想要将自己击杀简直易如反掌。单凭这一点,他就已能够断定自己的武功与韩冲相比仍是差了太多。

    “哼,你这一招才是真的,原来你一直都在让着我。”韩成不禁愤愤道。

    “我…….”韩冲无言以对,的确他这一剑也是出于本能,毕竟他没有料到韩成会出剑,为了自身的安危,他无奈之下便出手了,不过,韩冲只是将他的剑格开而已,却不料竟让韩成发现了自己的真实能力。

    “哼,你不用再说了,我输了,但我没有想到你会瞧不起我。”韩成怒道,而后便汹汹转身离去了。

    “八哥。”韩冲不禁叫道。

    然而,韩成又岂会回头,此情此景,和上一次他离开时如此的相似,他也是心有所怨,也是这样的背转身去,但不同的是,他那次是对自己的怨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