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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孤狼成群 (第2/3页)
老地狐细细回想着这个名字,这么多年了,他也淡忘了。头狼,哪是那么容易就来的。 他在窗口下,捡了点儿残根剩饭,后来就在酒肆后面的小巷子里找了个角落,躲起来睡了。 第二天,老地狐醒来的时候,整个黑烨集都在沸腾!满街的人都在乱窜,哭喊声,叫骂声,厮杀声,怒吼声,然后是连绵的爆炸声。 他踉跄的从自己待的小巷子爬出去,手脚都还是冻木的,摇摇晃晃站不稳,爬了几十米,摔了五六个跟头。 出了巷子,就见到整个街道乱成一团,所有的人都在奔逃。有些人从左跑到右,,有些人从右跑到左。根本没哪里是安全的,只是在乱跑。 他慌了,不知道该怎么办,像个没头苍蝇一样乱撞了一会儿。忽然一个中年大妈模样的人撞在了他的身上,两人一起倒地。他马上抓着大妈问道:“怎么了?到底出什么事了?” 大妈不管他,歇斯底里地大叫着跑开,像是疯了一样。 旁边传来一个虚弱地声音:“快找个安全的地方躲起来,大易军队杀进来了,据说昨天还在卡沁部周围,今天凌晨忽然就到了我们这儿。哎,忘了!头狼最擅长奔袭啊。怎么就忘了?还说离得远呢。”声音异常的平静,那是一种生死之间,彻底看开的淡然,只是有些叹息。 老地狐回过头,看见发出声音的是墙角一个中年人,身上是灰色的毛皮大衣,头上还有灰色的皮帽子,这人靠在墙角,腹部有一个血窟窿,血汩汩流出,中年人喘着粗气,满头大汗。 老地狐赶忙蹲下去,查看着这人的伤势,着急的说道:“你怎么样了?没事的,我看看,先带你去安全的地方。” 那人摇了摇头:“不行了,我活不成了,也特么晦气,没死在大易人手里,倒是让守城的部族兵丁捅了一刀,还把我身上值钱的抢走了。” “你别说话,留点力气,没死总归有办法的。”说完,老地狐,不由分说就想把那个人扶起来。但是自己长期营养不良的身体,再加上身子还是冻木的,这人又已经彻底瘫倒了,一使劲自己倒摔倒了。 他拖着沉重的身子,想要再次站起,却最终也倒在了墙角,刺目的日光照进他的眼睛,有些炫目,但是挺暖的,深秋了,这个季节艳阳天不容易。他忽然觉得,这么死在这儿也挺好的,反正他的日子从无希望,什么时候死,区别不大。 受伤的那人看老地狐也索性坐倒在地,有些狐疑地问道:“怎么不跑了?” 老地狐笑了笑:“哪儿都一样,跑哪儿去啊。” 身边很嘈杂,气味很刺鼻,风也很冷。可是老地狐出乎意料的又有些困了,或者说太累了,他忽然觉得,还不如这么睡过去,永远不醒了。 阳光很艳,有些刺眼,他正好朝着东边,艳阳出来的地方,眼睛几乎被阳光照的睁不开。 就这么不知过了多久,忽然阳光中出来一个剪影,缓缓地走到他跟前。他不自觉的手在眼睛上挡了挡,眼睛也眯了起来,想要看清来人。慢慢的,一个少年的身形渐渐清晰,深青色的盔甲,黑色的大戟,狼皮坎肩,紫色披风,正是萧雨歇。 老地狐是不认识的,只见是一个大易人,他鬼使神差地碰了碰身旁的受伤者,问道:“诶,这就是大易人吗?” 没人回答,老地狐转过头去,却见那受伤的人不知何时已死去。 老地狐叹了口气,再次看着萧雨歇,他忽然觉得,眼前的少年有些眼熟。 “头狼。”老地狐轻轻呢喃着。他是见过头狼的,甚至差一点,就能追随头狼,只是那回运气不好,远远地在一座集镇里见过一面,只是等他想追上去追随头狼时跑太慢了,等他跑过去,头狼已经走了。等他再一次见到头狼,就是栗末人运回来炫耀的尸首了。 眼前的这个少年,老地狐觉得他至少有七分像头狼,不对可能有八分。 老地狐有些像站起来,他觉得拼命爬了起来,然后身体就是一个踉跄,向前扑倒过去。 萧雨歇一手大戟杵地,另一只手扶住了老地狐的手臂。 老地狐挣扎着抬起头来,当他看见眼前这个少年的脸时,他忽然笑了,笑的那般开心,他的身体仿佛拥有了无尽的力量。然后,他用平生最大的声音吼出了那个名字——“头狼!” 择弃子以成军 如果说栗末的精髓狼骑是一群天上的天狼,那么十年前的草原上有一群让天狼都胆寒的孤狼!他们的名字叫做地狱幽狼! 孤狼不成群,他们是被狼群抛弃的存在,冰天雪地,艰难求存。为了活下去,他们变得更狡猾,更凶残,更疯狂,更歹毒!有人说孤狼不成群,因为他们被人抛弃过再难相信别人,他们是——弃子。 然而十多年前,自南方中原之地,出来了一只狼,一只传说中的头狼!他一声狼啸,无数孤狼匍匐在他的周围,他们无法信任任何人,却甘心为这头头狼而死!他们被所有人所鄙视,可却在那头头狼的带领下,向所有鄙视过他们得人证明,他们才是最强的狼! 那头头狼的名字叫做萧隼,那群孤狼叫做“地狱幽狼”。栗末狼骑是天狼,那他们就是能把天上的天狼拖下来咬碎的地狱之狼! 萧隼择弃子以成强军。 孤狼成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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