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峰回路转 (第3/3页)
慨一番,他看向只剩躯壳的魔修。
王登感叹一句:“时也命也,你想要夺舍我时,恐怕没想到会被我夺舍吧。” 说着话,王登伸手就去拿魔修手中的兽皮。 手指刚刚触碰到兽皮一角,他的脑中忽然轰隆一下,传来水流奔腾的声音。 恍惚间,位于他两眉中间入内三寸的紫府xue忽然打开,让其心神沉了进去。 紫府,又称上丹田,乃是魂魄居所,可展示道韵意象,故而又称紫府虚境。 此xue位本该是炼出先天内息,勾连天地间的一丝道韵时才会打开,然而机缘巧合之下,王登的紫府虚境提前打开了。 而在此时,王登紫府虚境中意象丛生。 他像是站在虚空之中,脚下是波涛汹涌的黄汤大河,浩浩荡荡,波澜壮阔。 这意象仅坚持了一息不到,便陡然一变,化作了八个金光灿灿,辉辉煌煌的大字。 虽然王登不知这是何种文字,但是他一看见便明白了八个大字的真意。 黄泉苦水,仙神难渡。 “黄泉苦水,仙神难渡。” 王登默默念道,心中揣测起来。 “黄泉?这是指兽皮中的浊水吗?难道它就是地府中的黄泉?” 此方世界也有天庭、地府、人间三界的说法,这是前身不知道,是从魔修记忆中得来的知识。 魔修寻找兽皮的祭炼之法时,看过不少古籍杂书,其中有一本便有相关记载。 上面写道,此方世界原本分为三界,称为天庭、地府,人间。三界被仙人禁制隔开无法通过,只留了少数几个天然通道通行。 其中天庭与地府之间的通道便是一条大河,被称之为黄泉。 而且黄泉极为怪异,称之为:其水浑浑,不浮片羽。rou身入内则血rou消散,神魂涉水则永沉河底。 不论仙妖佛魔,只能在河上飞,不敢沾染河水分毫。 “如此说来,这兽皮中的黄泉应该就是上古黄泉的一个意象,或者是某位前辈大能借助黄泉之水炼制出来的法宝。” 正想着,八个金字陡然崩碎,变成近万个斗大金字,每一个与首题的那八个字一样,乃是一种从未见过的字体。 更加玄妙的是,这些文字远远望去还能看清笔画勾勒,仔细一瞧却是一团金光,似乎含有无穷玄妙,却又晦涩难懂,不解其中真意。 王登一个文字,一个文字的看过去。 等他通篇看完,这些文字上的金光消散不见,变成一团团模糊不清的污迹消失不见,仅有两个文字变换形态留了下来。 这两个字原本也是金光闪烁,看不清楚。 但是当王登看到它们时,忽然有一种玄妙的感觉出现,这两个文字上金光忽明忽暗变化了一阵,终于化作了同一个意思的‘水’字。 两字虽意思相同,但却分属两种文字。 一个是天文,又称云纹。一个是地书,又称鬼符。 这是传说中的天庭与地府两界使用的文字,每一个文字都包罗万象,不同排序便有不同含义,可谓是一字千意。 至今流传下来,能解真意的也只有“天、地、阴、阳、金、木、水、火、土”等常用的,最基础含义的几个单字。 这也是魔修在找办法祭炼兽皮时,从一些古籍上学来的,王登也是刚刚翻看魔修记忆时记下的。 又过两息时间,两个文字再次蹦碎,化作数百金点。 这一次是当今修行界通用的篆文。 王登将篆文通读一遍,发现竟是一篇名叫《精元水脉法》的炼气境修行功法。 《精元水脉法》是一套借助水精,修炼先天水属内息的根本功法,属于修行界常用的五行修行法的范围。 与之类似的还有阴阳两极修行法,四象之力修行法等等。 “此法甚好,正可在炼气境修炼。” 王登心中赞叹一句,便记忆其功法来。 等他完全记住,这功法也就从紫府虚境中消失不见。 他望着空空荡荡的紫府虚境心中暗暗奇怪,为何魔修没有得到这篇功法,而自己却得了? 略一思索,王登便有了个猜测。 或许与他是从河水中游出来的有关? 魔修祭炼兽皮后,直接出现在木舟上,从未进过河水里。 而他却是先坠入的河中,然后才上的木舟,或许这就是原因。 想到这里,他心中暗喜。 “这篇功法或许才是兽皮的真正传承,魔修所得只是兽皮表面而已,这次到算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了。” 兴奋过后,王登将兽皮贴身放好,这是自己最大的机缘。 接着,他的目光落在魔修的rou身上。 魔修的尸体,留着也是隐患,还是早早处理为好。 王登先将魔修的乾坤袋取下揣在自己怀中,里面放着魔修的所有家当,包括之前被他收起来的那杆白幡。 这些东西,王登没有法力暂时还取不出来,但等他进入炼气境,就可使用,当做修行的资源。 至于魔修的尸体,王登想了片刻,便在山谷内找了个隐秘处挖了个坑,将其埋在里面,面上覆盖杂草落叶,一般人是发现不了。 处理完,王登便打算返回采药山。 有了兽皮传承,有了魔修的记忆与遗物,即使不回去做个散修,也挺不错,甚至要比回苍云剑派更安全些。 毕竟自己是采药山上唯一的活人,没有合理的理由,很难解释自己为何没死。 但他思索再三,还是决定回到苍云剑派。 修行并非只要功法,更要相应的修行资源。做个散修,仅仅是《精元水脉法》所需的水精他都无处去寻。 但是在门派里面可以置换到修行所需的各种资源。 而且,而兽皮中虽有传承,但不见得有后续功法。而转修魔修门派的魔功,也只能修炼到筑基境界,更要过东躲XZ的生活。 相比起来,混入苍云剑派才是最佳选择。 想明白这些,王登便向采药山的方向走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