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娱之这个顶流要上网_第四十八章:宏图霸业笑谈间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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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八章:宏图霸业笑谈间 (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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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宋可也不是没有缺点,甚至可以说是一个致命的缺点。或许用一句话来形容更为合适,见小利而忘命,做大事而惜身。

    他或许会有一番成就,但不会太大,虽然他是麦田的掌舵人,但麦田在他手里绝不会像他说的那样冲出亚洲,闻名世界。

    魏菁给宋可的评价是:大将之才。

    何为大将之才,领兵者,谓之将也。帅才呢?能将将者,为之帅也。

    宋可不是一个好的掌舵人。当然,这都是魏菁私下里的猜测,人生际遇变幻莫测,不到最后一刻,谁又知道自己不是那匹黑马呢?

    ……

    麦田娱乐,录音室。

    魏菁唱着歌,宋可站在落地窗外神情复杂的听着。

    魏菁唱的是阳光下的星星,有心炫技的他男女声切换自如,清澈与沙哑的甜美嗓音交织在一起浑然天成,声音如同天籁。

    一曲唱罢技惊四座。不光惊呆了录音师,更是震得宋可怀疑人生。

    ‘麦田要发达了,我宋某人要发达了…’

    宋可木着一张脸,神情呆滞的盯着空空如也的录音棚,喃喃自语着。

    其实就在半个小时前宋可便已经欣赏完了专辑里的所有歌曲,说实话很惊艳,甚至可以说惊吓了。

    从创办麦田始,第一个震到他的是孙南,然后是普树,最后才是魏菁。但魏菁带给他的震撼无疑要比孙南和普树加起来都大的多。

    从震撼中回过神来的宋可当下看魏菁的眼神就有些怀疑,你不是说独唱么?那歌里的女声怎么解释?

    魏菁也不解释,他知道宋可还心存疑虑,怀疑这张专辑是不是他唱的,或者说是不是调音师的功劳。

    当下魏菁便借了麦田的录音室,小小的展现了一波才艺,然后潇洒的挥袖而去,深藏功与名。

    独留宋可一人风中凌乱。

    当然,魏菁今天的目的也圆满达成了。

    听取了蔡一侬建议的魏菁与宋可经过一番友好的磋商,终于达成了意见的一致。

    魏菁愿意签约麦田,当然是唱片约,但合同却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分成合同。

    合同一共签了八年,从今天开始生效。

    合同的第一条:签约后魏菁需要配合麦田娱乐的一切商业行为(在不影响拍戏的前提下,且魏菁拥有一票否决权。)

    看上去宋可亏了,其实不然,因为一票否决权换来的是第二条,也是魏菁与宋可之间的利益交换,也可以说成二人间的相互博弈。

    合同第二条:魏菁需要每年至少出一张专辑,直到08年,也就是一共要出五张专辑,且每张专辑内的歌曲不得少于六首。每张专辑税后所得的利润不得少于一千万元整。

    这条其实算是对赌协议了,如果魏菁能够做到,那他将获得合同的第一条与第三条。也就是所谓的红利。

    合同第三条:甲方(麦田娱乐)与乙方(魏菁)自签订合同始,乙方所创作的一切作品所得扣除制作/宣传成本后所得的利润将与乙方五五分账。注:甲方将承担制作专辑的成本与发行/宣传专辑的渠道。

    这条的意思是魏菁歌曲的版权归魏菁所有,麦田只是借用,魏菁可以随时用在其他地方,比方说电视剧/电影的片头片尾插曲等等。

    说的再直白点,魏菁每年只用出歌,他只是借用了麦田的平台来发歌,其他的包括成本宣发在内归麦田娱乐全权负责。

    第一条的合约让魏菁拥有了一票否决权,他可以随时随地拒绝麦田不合理的要求,第三条看上去魏菁亏了,其实算是占了大便宜。

    他一个新人,啥都不用干只管出歌,坐着就把钱挣了。人家麦田家大业大还得负责专辑的成本跟宣发,只拿你一半偷笑吧你。

    当然如果对赌协议魏菁输了的话,那合同立刻终止,且魏菁需要垫付第一年的这一千万。(多退少补)

    说白了,魏菁所图的并不是与麦田深度合作换来的这仨瓜两枣,他看中的始终都是彩铃这才是能够让他一夜暴富的契机。

    除去宋可,其他人没这个本事把他的歌曲运作成华夏的第一条彩铃。

    换个角度想,与麦田的深度合作算是双赢。

    ……

    另一边,望着空空如也的录音室。神情呆滞的宋可突的一个激灵,满血复活,他的五官有些扭曲,神色癫狂,完全不顾下属们投来的怪异目光,手舞足蹈的奔向了自己的办公室。

    他的宏图霸业要成了!他麦田娱乐要一飞冲天了!如果魏菁还在这里,宋可一定会深情的拍着他的肩膀,豪情万丈的说:

    “我观君非池中之物,咫尺蛟龙云雨,不知君可愿辅佐寡人共襄盛事,入主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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