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未经他人苦,莫劝人大度! (第2/2页)
都是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之类的。 “好了!杨阿姨。”岳宁站起身说道,“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群里这些人我是肯定不会放过他们的。” “而且我也实话跟您说,就算没有这些照片,警察也会来找您收集证据,他们一样跑不了。” “无非就是我来拍,还是警察来拍的区别而已。” “大家都是成年人,做了错事总要负责的,对吧?” 杨金娥被岳宁说得哑口无言,看岳宁又是一副死磕到底的架势,再加上人家还帮了自己,只好把自己手机递给岳宁:“小岳,你拍吧!” . 安顿好杨金娥,打电话通知了她的儿女,岳宁就回家了。 把那个“南苑小区1-1-2703租客档案”传到电脑上,岳宁一遍又一遍地研究这份文档,看能不能找到什么线索。 不出意外的话,这份文档是在“小区住进来个神经病”这件事之后,才弄出来的东西。 表格里的信息,是从很多其他文档中摘录过来的,甚至很多连字体、字号大小、颜色等都不一样,临时赶工的痕迹很明显。 虽然质量有待提高,但这信息收集速度,可谓是神速了。 岳宁搬过来拢共还不到一个星期,平日里也是深居简出,除了吃饭上班基本就是宅在家里,这些天能和岳宁撞过面的人都还不到两位数。
正常来说,光将“1-1-2703”和“岳宁”这两条信息联系起来就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儿。 更不要说在这么短时间之内,把自己的底细摸得这么清楚了。 什么人啊? 您特么锦衣卫还是东西厂的啊? 下面都没了还这么卖力。 一边在心里吐槽,一边寻思这件事,但琢磨来琢磨去也是毫无头绪,毕竟没有任何线索,完全靠猜还是很难的。 但没有头绪,并不代表没有办法。 岳宁想到了一个人。 孙金福。 就是租房子给岳宁的那个中介,岳宁能够进业主群以及拿到进群前的聊天记录,也是靠他帮忙。 拿起手机,岳宁给孙金福发了条消息。 岳宁:“孙经理,有没有谁从你这里要过关于我的租房信息?” 无人回答。 岳宁发了一个红包。 孙金福:“哎!宁哥,跟您说多少次了,叫我小孙就成,咱都这么熟了,您总是这么客气。” 岳宁:“说正事。” 孙金福:“根据相关部门要求,咱们的租房合同是要上传到网格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作为流动人口监管用。” “所以你的信息,一定是从这里漏出去的。” 岳宁:“哦,这个系统上的信息,都有谁能看得到?” 孙金福:“这个可多了,派出所、街道办、居委会应该都可以吧?我们不行,我们只能上传,和酒店登记房客信息那个类似。” “诶,您还不是要查群里关于你的那份表格?” “兄弟我劝您一句,算了!” “网络上的事儿就这样,没法查的,警察都搞不定。” “大度点儿,就把他们当个屁放了就得了。” “再怎么说,您不还得再这儿住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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