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魂铠,巨蛋,大鳄 (第1/2页)
夏目银惊慌失措,灰溜溜的快速离开,消失在众人眼前。 林煜唐正扭头望着夏目银远去的身影,石板突然移动,浮在林煜唐面前,石板上金文浮现: “‘我是男的’作为一千年来第一位来到境魂之地的双境魂境士,奖励地阶史诗魂铠一枚。” 石板中话音刚落,空中一道神光涌动,金光璀璨,散发着蓬勃的生命力,一块铠甲出现在林煜唐眼前。 魂铠分头部、躯干部、左臂、右臂、左腿、右腿、左手、右手、左足、右足、外附,一共十一种,而这个魂铠正是右臂魂铠。 金光闪闪似纯金铸造,上面覆盖层层金鳞,夹带着几分鲜红,隐隐间似乎有一条金色小鱼在其中浮现,在魂铠上来回盘旋,那小鱼身披金色鳞片,长着两条长长的龙须,隐隐透露着高贵气息,周身弥漫着淡淡的红色雾气。因为这种鱼体内有一丝金龙血脉,所以得名“金龙鱼”,从这小鱼的身上,林煜唐能够感受到一股浓郁蓬勃的生命气息。 “居然是地阶史诗魂铠!”牛叔在林煜唐一旁惊呼。 魂铠乃是实力强大的凶兽死后灵魂之力凝聚所化,魂铠会变成凶兽生前最具有特征的东西,比如精神系凶兽多半是头部魂铠,力量型多半是臂部,速度型多半是腿部,综合实力强大的是躯干部位,但具体化作那个部位的魂铠是个未知数。有时灵魂之力也会凝聚成器物,称为魂器。 而魂铠和魂器的等级均划分为:凡阶原始(境士——十星境宗)(提供一个武技)、地阶史诗(境侯——十星境皇)(提供一到两个武技)、天阶传说(境帝——境圣十重天)(提供两到三个武技)、神阶神话(境神——封号境神九重天)(提供三到四个武技)、灭霸阶寰宇(封号境神十重天)(提供四个武技)。 魂铠与魂器出现的概率非常低,仅是一块凡阶原始魂铠,出现的几率也就只有百分之一,而史诗是千分之一,传说是万分之一,神话是十万分之一,到寰宇级别,更是稀有至千万分之一! 因此,魂铠在荒域是非常珍贵的,哪怕只是最低级的凡阶原始魂铠,也能卖出千枚金境元币的价格。更何况这还是一枚地阶史诗魂铠,价格更是高昂。 “可惜。”剑千凡即平凡轻轻叹了一口气。 “可惜?这可是地阶魂铠,有什么可惜的?”牛叔惊讶道,魂铠对于他们这些普通境士而言实在太珍贵了,哪怕只是凡阶魂铠,在他们眼里都如同珍宝一般。 “这右臂魂铠取自一条金龙鱼,而这只金龙鱼的实力已经达到十星兽境皇级别,仅差一步便可进阶至境帝,若是那时再取它作为魂铠,那么得到的将不会只是地阶魂铠,而是天阶!” “天阶!”牛叔惊喊。 魂铠分五阶,每升一阶,那都会是质的飞跃! “不过。”平凡笑了笑,“对于这个孩子来说,倒是足够了。”平凡扭头转向林煜唐,在平凡与林煜唐对视的一刹那,平凡仿佛看到了他生命里曾经一位很重要的人。 “是......刚刚,那是错觉吗?”平凡眼神中流露出几分哀伤,平凡摇了摇头,调整一下自己的情绪,对林煜唐说:“小弟弟,现在夏目银已离开,我想他应该也不敢再来为难你了,既然如此,我还有事,就先行离开了。后会有期。”平凡很有礼貌的拱了拱手,然后转身离开,仅是轻轻一跃,就跳上了一处五层高楼,侧颜望向林煜唐,脸上微微一笑,便移动身形在楼宇屋顶上迅速穿梭,转瞬间便已不见了踪迹。 “牛叔,我要怎么做?”林煜唐双手托着魂铠,望着一直站在他身旁的牛叔。 “这......”牛叔这辈子都没见过几次魂铠,哪里会知道吸收魂铠的方法,只能憨憨一笑。 平凡走后,周围的人看向林煜唐的目光中多了几分不善,一双双眼睛紧盯着林煜唐手中托起的魂铠,都想将如此珍贵的宝物占为己有。若是他们真的动手,尽管林煜唐是双境魂境士,可现在实力也不强,根本抵不过人海战术,就算牛叔想要帮忙,也只能陪林煜唐一起挨打,发挥的实际作用实在不大。 “你还是先离开这里吧。”牛叔说道,“这里人太多了,魂铠稀有,很多人都盯着呢。” “好吧。牛叔再见。”林煜唐御剑打算出古城。 “等等!” “怎么了,牛叔?” “孩子,外面凶险异常,你一个人在外一定要谨慎小心,在古城里,人多,他们不敢伤害你,可要是在古城外,怎么死的都未必能知道,不但要提防那些野兽,更要小心人。” 牛叔看起来虽很壮实、给人一种不怒自威的感觉,但是他其实心地很善良,对林煜唐说的都是真心话,是真心关切林煜唐。早年里,牛叔他自己也吃过这样的亏,所以他也不想让这么小的孩子也犯这样的错误。 “好的,谢谢牛叔。风鳞剑,叱!”林煜唐御剑飞出古城外。 林煜唐在千米的高空飞行,鸟群为伴,上有烈阳,下为焦土。 这里像是一个已经荒废多年,被遗弃的世界,万物都显得无比苍凉与悠远, 俯瞰整片荒土,焦土荒地绵延无尽,远处崇山峻岭层层叠叠,巍峨磅礴。各种猛兽的咆哮声此起彼伏,震动整片山河,大地微微摇颤,其气势似要将这天地撕裂。大地甚是荒凉,植被极为稀疏,远处似乎笼罩着一层浓重的浅棕色雾霭,更是为这神秘的古域增加了一丝神秘感。 林煜唐不时在地面上看到大片的废墟,一座又一座的巨宫倒塌,如今只剩下断壁残垣,遍地尽是破碎瓦砾,曾经那些宏伟的宫阙、殿宇等都被毁掉了。这些废墟大小不一,有些大如城市,有些小如部落,而现在都已成了一片荒废地带,没有半分生机,散发着一种沧桑与古远的气息。 只看那些城市废墟,林煜唐还能想象出这里曾经一片是多么的繁华。 而现在,人死城毁,仅剩凄凉。林煜唐突然感觉心中有几分莫名的失落与孤寂。 现在已是下午,林煜唐在空中飞驰了大约两个小时左右,也不知到底行进了几万里,林煜唐的眼前多了一抹绿色,是草原。 地面上,动物们正悠闲的享受着鲜嫩的青草,颇为耀眼的阳光照在人身上,不管是身体还是心里,都暖洋洋的。一阵微风轻轻拂过地面,花朵散发出迷人的香味,引来几只蜜蜂和几只蝴蝶在周围翩翩起舞,树叶沙沙作响,几棵低矮的橡树随意生长在某个角落,显得格外突兀,在平坦的草原的衬托下又显得格外高大。 竟看不出有什么危险。 一片茂密的森林映入林煜唐的眼帘,绿色的大森林像海洋一样,连成一片。树木长得郁郁葱葱,散发着舒心的凉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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