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送聘 (第1/3页)
第172章送聘 张伟楞了一下之后,随即也反应过来了。 这里是古代,当朝有律法规定,男子年满十五岁、女子年满十三岁,就可以成亲了。 自己今年十七岁,已经超过了律法规定的结婚年龄,足足两年了。 想到不用像在现代一样,费劲心思去追求女孩子,花时间、花钱带她去吃好吃的东西,给她买好看的衣服、鞋子、包包。 还有被当成备胎的风险,白白浪费钱财和时间,最终追不到,一切都成了打水漂。 而且就算追到了她,她也愿意当你女朋友。 每到重大的节假日、她的生日之类的,都要买礼物送给她、还要发红包给她。 张伟清楚地记得,当初自己发了一个五十二块钱的红包给女朋友,对方收到后居然生气了。 为了哄好她,还要请她去吃了一顿烧烤,两人花了五百多块钱,想起来心都在隐隐作痛。 一年不知道要过多少个节日,光是情人节就有好几个,什么二月十四号,七夕,还有一个什么不记得了。 生日一年过两次,新历、农历各一次。 端午、中秋、过年这种节日就不了,肯定要过。 还有什么秋的第一杯奶茶、什么人生中第一个金镯子...无力吐槽。 现如今,自己什么都不用做,就有父母帮忙办了。 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就这么轻松地办妥了。 世上哪有什么岁月静好,不过是有人在替你负重前校 生活从来都不容易,如果你觉得轻松,那肯定是有人替伱承担了属于你的那份责任。 这么一想,张伟看向父母的眼神也更加亲切了,再次起身给父母行礼。 张李氏连忙扶起张伟:“伟哥儿,你这是干嘛呀。” “爹、娘,孩儿让你们费心了。” “你这的什么话。这本来就是我们做父母的,应当做的事。” 张李氏本来心里还有些担心,没有跟张伟商量过就给他定下了婚事。 此时见他对此事没有表现出任何不满,而是觉得让父母费心,不由大感欣慰。 父母对子女的付出,虽然大多都不奢望回报,但绝对不想得到子女的不满和埋怨。 张涛夫妇的做法,虽在当朝很普遍,毕竟大多数夫妻在结婚之前,双方连面都没有见过。 张伟跟盛如兰从就认识,还能在一起上学,这算起来已经比当朝的很多人要幸运了。 “伟哥儿,你就一点都不好奇,我们为你定亲的对象是谁吗?” “孩儿当然好奇,但是我知道,爹娘是绝对不会害我的。” “那当然,别害你了,连这种念头都从未有过。 我们做父母的,只会担心对你不够好。” 张涛在一旁见这母子俩话实在是太煽情了,有些受不了这种氛围,于是直接道。 “给你定亲的对象,是盛家的嫡女盛如兰。” 张伟听到父亲的话,下意识地在脑海里,回忆起往日里见到盛如兰的情景。 盛如兰的样貌、话的样子、行事的风格等等。 盛如兰的长相,与张伟记忆中的朱喆,越长越像,都是那么的漂亮。 而且此时的盛如兰才十三岁,在年龄上的优势相对来很大、非常大。 虽行事、性格方面远远比不上记忆中的朱喆,但对于张伟来这些都不要紧。 一个十三岁的女孩,只要她的心思不坏,孝顺长辈就行了,其他的不必要求太多。 而且当朝对女子的要求,相对现代来不知道高了多少。 从一而终、三从四德,单单拿其中的一项出来,已经赢了。 “孩儿的婚事,一切都听从爹、娘的安排。” 张伟这话相当于委婉地向父母表示,对于已经定下的这门婚事,持同意的态度。 张涛夫妇两人一听,随即也明白了张伟话里的意思,点点头表示知道了。 “为父已经安排人,在汴京城里帮忙留意合适的宅子,到时候换一套三进的院子,你成亲的时候,我们张家的面子上也好看一些。” “我们家在汴京的这个院子,其实也还好啦。标准的二进院子,大挺合适的,就不用换了吧。” “这事为父已经决定了,就无需再讨论了。到时候有人通知家里,你就抽空去看看喜不喜欢、合适不合适。” “好的。” “嗯,你先回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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