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东京真是富贵迷人眼 (第2/2页)
可洗完换上一身干净衣服,斗红红立马清爽了很多。 看到院里儿摆满了大壮拿来暴晒的物件,褙子,裈裤,草鞋,腰巾,茶壶,锅碗瓢盆......。斗红红洗完澡的水实在找不到空地泼,索性她就站在凳子上一股脑儿泼到了墙外。 “哇,大壮,女人之向往,男人之楷模!这家务活做的比这世道的女子都要利落好多!” 吴大壮停下了手里的锄头,一脸疑惑的看着斗红红,“你是不是又在取笑俺!” “你猜?”斗红红扮了个鬼脸,花枝乱颤地跑开了。 “知儿哥,去街上买上几个馒头,要上一把早市的青菜,再去找找卖油盐酱醋的店铺儿。” “哦,顺道去粮食铺买些米面。这是一锭银子。” “不够的话,就先不要酱醋。出门儿机灵点儿,别被骗了。” 在斗红红再三嘱咐下,殊儿哥儿偷偷摸摸朝东街出了门。 “哐当,哐当......”,门开了。 斗红红还以为是殊儿哥儿回来了,神色紧张,“殊儿哥儿,开门儿轻点,街坊四邻都能听见。” “这破门,废我这么些力气!”代少章熊抱着一大石头,几经周折下,门终于开了。 斗红红抬头一看,熟悉的面孔,熟悉的配方。只见代少章浑身湿漉漉,像是从河里刚被捞出来。 “活该!喝醉酒掉河里了吧!”斗红红内心的幸灾乐祸,隐隐作祟。 “呦!这不是前天晚上在文庙睡觉打呼放屁的丫头吗?”代少章一手指着斗红红,晃晃悠悠的走进了门。 看到斗红红的出现,代少章心头弱弱地飘过一丝窃喜,这丫头,比蛐蛐逗起来好玩多了。 想到斗红红竟跟他家住同一巷子,代少章嘴角更是扫过几分痞笑。 人嘛,为什么会喜欢搞婚外情呢?大抵是因为人的骨子里偏爱新鲜、刺激、有趣。
显然代少章此时咬上了感情欲望的鱼钩。 代少章转念一想,“这家人不是都死了吗?他们怎么出现在这里?” “好汉不提当年事啊,昨天早上的事儿已过去!你别事后翻旧账,非大丈夫所为!” 斗红红紧张地拉起吴大志挡在身前,战战兢兢的发言,打断了代少章的思考。 斗红红打小就害怕酒懵子,在斗红红看来这世间人类,大都是有多重人格,清醒时被道德法律捆绑,酒后便不自觉地暴露隐藏的恶。 “你别看我大哥,不是很聪明的样子,他的来头儿,哼,说出来吓死你!” “那个……他师传秦叔宝,曾倒把垂杨柳,拳打镇关西,景阳冈上打死过一只虎。” 吴大志一脸懵逼,他只砍过柴,哪干过这些牛逼事儿啊。 “哟,还挺厉害的主儿。那你听说过我汴京第一美男子“代少章”的名讳没?” “说出来,你都得跟爷们似的站着撒尿!” 代少章盘着胳膊,颇有神气的说,“那个,那个,樊楼头牌歌妓幺红娘,夜夜思慕的男儿就是本公子,可惜我自恃风流,怎可为她放弃这万花争艳。” “昌乐伯爵府的嫡长子侯小公爷,哼,是我代少章把臂归林的好友。”代少章这牛逼吹的是有鼻子有眼。 斗红红见多了酒桌上牛逼吹的震天响的醉汉,听到代少章这些大话感觉又好笑又鄙夷。 代少章嘴唇咬着湿漉漉的垂下的刘海儿,自认为自己帅气的不得了。 斗红红心想初来乍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毕竟自己是汴梁城的黑户。 “代少爷,您都不知道,打前天雨中见你,你骑一白马,策马扬鞭的那种英勇神气,小女子至今久久不能忘怀。” 斗红红咽了口唾沫,继续说。 “您听我继续编,啊,不是“编”,是“说”!”斗红红一不小心说出了心里话,场面一度很尴尬。 “我就瞅你长的一表人才,玉树临风,风流倜傥,似我梦中情郎。” 斗红红把她上一世没拍过的马屁,这世她都要拍一遍。娟子从斗红红记事开始,就教她面对学校的老师同学、家里的长辈亲友、出门碰到的陌生人,要嘴甜,才不落人不待见。 斗红红那时从来没有认为娟子说的对过,所以她从来不主动向任何人示好。以至于大学四年,辅导员都不知道她是她的学生。所以这一世,她要璀璨的活! 斗红红走到代少章的面前,转身,回头,抛了个媚眼。 代少章被斗红红的“媚眼”撩的一度很慌乱,他上下左右四个方位各瞟了一眼,又摸了摸侧脸,“你拉到吧!你,这,这,这会儿装贤良淑德啦!你昨儿,一碗什么破疙瘩汤,足足要了我500文呢!” “还有,刚刚的黑乎乎的带着腥臭味的水是你泼的吧?” 代少章来回转着身,各方位展示了一遍他被浇透的衣衫,斗红红有一种看巴黎时装周走秀的恍惚感。 斗红红意识到,代少章踢门而进的缘由。 斗红红回忆着:她刚刚洗完澡,又在桶里清洗了月事带……。 “公子,不,不好意思。”斗红红刚开始表演预热,只见一四十有余的妇人闯进院内。 斗红红心想“我招谁惹谁了?一大早又来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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