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十三剑_身若浮萍_第0028章 改名热潮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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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若浮萍_第0028章 改名热潮 (第3/3页)

被鬼宗委以重任,前途无量。这一万个大鬼头每夜子时会集中在一起,对鬼宗进行俯首参拜大典,直至鬼宗头顶开花,练成不世神功。

    肥鬼神秘地说道:“每夜子时是鬼宗功力最弱的时刻,万鬼朝宗的目的在于保护鬼宗免受伤害,只要鬼宗练功练得跳出轮回,就可以摆脱子时功力大减的状况,到时候万鬼各归其位,受到鬼宗密诏才会前往朝拜。”

    我摆出一副鬼才相信你的面孔,说:“兄弟,你一个小小的鬼将,怎么知道的这么多,难道你上面有人?”

    肥鬼脸红红的:“上面有人也不一定知道,这是我爷爷的爷爷,那个刘得华王八蛋告诉了我爷爷,然后我爷爷又告诉我的。”

    “噢,不传之秘啊。”我挺羡慕的望着他,两眼发光,不怀好意。

    肥鬼见我不相信他的鬼话,忽然伸手去屁股底下摸出一本淡黄色的册子,抬起了胸脯,微笑着向我介绍:“这是我写的书,里面什么孤魂野鬼都有,在地府是十分畅销,甚至经常脱销。呐,已经是第五版了,我收你成本费三十八元,外加我的签名,怎么样?”

    我暗暗咂舌,人间的写书之风竟已流传到地府了,这样子的话,当个鬼也不得安生啊,我嘿嘿一笑:“秦始皇死了来这儿没有?”

    肥鬼不愧是知名作家,咬牙道:“你说的是不是那个烧书的野人!”

    我问道:“难道还有几个?我说的自然是那个焚书坑儒的中国第一代皇帝,来这儿没有?”

    “啪!”肥鬼一只肥手拍在桌子上,石桌竟出现了一丝裂痕,掌力之大,可见一斑。他气呼呼的,叫道:“那厮居然敢烧书,地府十万作者恨他入骨,他一下来,就被人剥了皮,拿去清蒸了,他的皮倒是不错,据说被孔子大人洗干净,分给三千子弟写论语去了。”

    “啊?”我越听越糊涂,貌似死了的英雄全来这儿了,赶忙趁热打铁地问他:“孔子也在这儿,那么老子、孟子、韩非子呢?”

    肥鬼摆手道:“老子在天宫呢,孟子嘛,好像早投了娘胎了,韩非子?似乎是某个大神,上次宣布封神榜就念过他的名字。”

    没想到圣贤也来了地仙界,这个消息把我刺激得连连搓手,事不宜迟,我要赶快找到他们,一睹他们的“圣颜”,趁机再学学大道理,加快修炼速度。我即刻想走,说道:“青山啊,我还要找女人呢,没时间陪你,改天再来看你啊。”

    肥鬼忙站起来,回说:“哥哥啥时候来都不要紧,李白也曾说,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猪大哥一帆风顺,一曲迎春,一心一意,死不足惜。小弟有家传宝鞋登天靴,送给大哥走路,愿大哥身体健康,步步高升。”

    说着,他把他脚上穿的一双蓝皮靴子脱了下来,放到石桌上。浓郁的脚气霎时散开来,把我熏得无法呼吸。我不好意思拒绝他的好意,马上甩掉了自己的鞋子,拿着他的登天靴套了进去,总算不臭了,可双脚却像是踩到了棉花,不能着力。我有些慌了:“这怎么软乎乎的?”

    肥鬼乐呵呵道:“登天靴嘛,当然是像在云天飞翔那样,踩在云朵儿上,要上不能上,要下不能下。”

    我叹了口气,只好去适应这双靴子。走了几步,立足不稳,眼看就要摔上一跤,靴子竟然自己改变了用力方向,矫正了我的脚步,带着我慢慢地离地半尺。

    我心念一动,权当做没有穿鞋,大胆走了几步,竟然平平稳稳,像是脱离的地球的引力,有一种飘在水面上的快感。

    肥鬼见我适应了靴子,又道:“我还有个葫芦要送给哥哥,它是三十三天神宝之一,哥哥只要收集了十个神宝,就可无敌于天下了。”

    “噢。”我还是比较紧张,含糊地应了一句,平抬起双臂,一步步走向前方,感觉自己就像马戏团走钢丝的小丑,一个技术不高的小丑。一不小心,就有摔个粉身碎骨的危险。

    肥鬼送给我的是一个黝黑的葫芦,咒语很简单,经过滴血认宝的程序之后,只要我的意识足够强大,甚至不用念咒语也能自由地控制它。

    这个葫芦虽不漂亮,但却实用,除了能变大变小之外,还能装东西,相当于一个大容量的储物戒指。肥鬼告诉我,葫芦的上半部分可以装下无边的汪洋大海,下半部可以囊括山川大陆,除了头顶的天之外,什么都能装。

    我不太相信肥鬼的鬼话,想做个实验,随手拿出身上的几本线装书塞进变大的葫芦里,摇了摇,再伸手进去摸索。变大了的葫芦从外面看起来只有半只手臂那么长,然而我伸断了手臂,也摸不到葫芦的底,葫芦里面像是一个无底的深渊。

    感谢了肥鬼一番,我又踏上了寻人之旅,夜空中,一道流星划过。

    我背靠着神农剑,飞行在茫茫的薄雾里,心中思潮起伏,对于肥鬼的慷慨,我心里有些过意不去,因为换了是我,绝不可能把宝贝白白的送给别人。

    我不断地问着自己,我是否很小气,可是,如果太过挥霍,等待我的难道不会是命运大轮的无情碾压吗?暂时宝贝不多,以后宝贝多了,看见好兄弟也就送他一两个。我一面感叹自己宝贝不够多,一面拍拍剑身,笑道:“宝贝儿,你认识纷纷访问吗?”

    剑柄弯了下去,再弹上来,又弯下去,活似一条软蛇。我大喜过望,神农剑貌似已经有了自己的意识,它里面肯定有剑魂之类的东西,剑魂可不是一般的稀罕,那是相当稀罕了。我算是又踩到了狗屎。

    “你沿着这条路线去前面十公里找,没有找到就去西边的刑场找,我有登天靴,咱俩比比看,看谁先找到纷纷,去吧!”我试着给它下了一道命令。

    神农剑不住地点头,剑身喜滋滋左右乱晃,嗖的一下,飞出了百米之外。我竖起两根大拇指称赞它:“好样的,加油飞!加油飞!”

    忽然,我感受到了大地的牵引,我久病成医,很快做出反应,大喝道:“登天靴,向前→→飞!”我的脚被登天靴摩擦着,然后我就看到一双天蓝色的靴子从我右边快速地飞到了前面去,我低头看看自己的脚,白白嫩嫩的,鞋子不知道哪里去了。

    “砰!”悲剧重演。我扬起头吐出嘴里的沙子,恨得咬牙切齿。呸、呸、呸,咬什么?还在吐沙子呢!坑爹的神器!我吐完了沙子,颤巍巍站直身体,为了召回坑爹的靴子,只得高声唱道:“你快回来……噢噢,我的登天靴……你快回来……”

    “何人在此喧哗?”一个炸雷般的声音叫道:“还想不想活啦?”

    我循着响声看过去,前方五十步有一座灯火辉煌的大刑场,由于刚才只顾吐沙子,才没有注意到。喊话的似乎就是刑场口的那个黑衣大汉,他的胸肌比我的屁股还要大上三四倍,脑袋也是极大,牛眼猪鼻,形貌丑陋,而且耳朵尖尖,头上更是弯弯的长出一对大牛角,如果他趴在地上,不注意的人还以为他是只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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