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赶赴落英 (第2/2页)
不到的距离,龅牙提着刀冲过来,留给李意反应的时间,就只有十来秒。 寻常人十秒钟,可能一个决定都做不下来,但是李意可不是寻常人。 “自找的,可不怪我。” 李意微微曲着双腿,搭在升官上的右手,猛然握紧! 龅牙在临近李意身前两米的距离的时候,见李意未有动作,心道四叔公可是看走眼了……这人反应都没有,怎么能说和自己刀法境界相当! 但是陡然间,自己的身体却就好似使不出力了一般,顺着前冲的力量竟是直直的撞向了李意。 李意侧身躲开,任凭此人倒在地上。 龅牙倒在地上,鲜血顺着脖颈流了下来,龅牙只觉得世界正在逐渐变黑,身体的力量正在流逝。 “我……死了?” “就这么死了吗?” “可笑我自诩刀法无敌……却是连他怎么出刀的都没有看清……” “后悔啊……我应该听四叔公的话的,天外有天……” 龅牙的眼神无神的看着天空,意识也彻底消散。 李意面色如常,并未出现半点波澜。 刀法境界,李意说自己第二,整个断天山脉没人敢说第一……这是前世李意的自信。 这两月,为了掩饰自己的身份,李意一直以剑法对敌,若说破绽,只有当时进入剑锋堂时和李小白交战的时候显示过自己的刀法。 但李小白剑法境界高超,对于刀法却是一窍不通,会点刀法这种小事,并不能够证明什么,很多高手都能熟练运用众多兵器,不作为奇怪。尤其是之后李意有意教导了李小白和张平之剑法,更是加深了李小白的印象……那就是李意实际上是剑法境界高,刀法境界低。
然而事实是,李意的剑法,只是随意而为,刀法,才是他主修的兵器。剑法招数众多,刀法立意直白。李意修剑,是在剑派耳濡目染,长期浸yin的结果,但修刀,却是李意自己的选择。 为什么? 因为用刀,很帅。 …… 官道上一名长眉老者正在不急不缓的走着,若是有人见到这老者,就会惊奇的发现,这老头走路虽然是不急不缓,但诡异的是,他一步似乎就走出了四五步的距离。 老者名叫金财发,是远近闻名的“羊毛客栈”的老板。 此刻金财发正在焦虑的赶路,因为他的好孙儿,已经两天没回来了。金财发知道自己孙子去找那个rou羊了,但是却未曾想到自己孙子失手的可能性。故而两天过去,金财发才觉得自己似乎是对那天那个“侏儒”看走了眼。 金财发想起那天看到的那个“侏儒”,气息内敛,步态紧凑又不虚浮,手上虽然白嫩,虎口的老茧确实做不得假,故而判断其刀法境界应是不差。但是他没想到,自己的孙子,竟是到了此刻仍未归来…… “那侏儒,竟是有如此实力??” 金财发心中愈发不安,越是想起那天的那个侏儒,他越是觉得自己看走了眼。他此时只希望,对方能下手轻点,小惩大诫,千万别断了金家的血脉! 然而,金财发还是看到了一局尸体。 那龅牙伙计的尸体。 “金生啊……”一声哭喊响彻了山坳。金财发抱着已经发臭的尸体,悔恨的泪水从眼中流出,进而顺着金财发的长眉滴落到地上。金财发心想自己当日为何不拦住他,为何要让自己的孙子肆意前来找那侏儒的麻烦,明明自己就已经觉得不妥,为什么还是没有阻拦下孙儿! 又为什么,那侏儒竟下如此死手! “只是讨要点财务罢了,为何置人于死地!”老者心中怒火陡然升起,他咬着牙默不作声,冷静下来以后,老者已经做了决定。 既然断我血脉,那我金财发,拼了老命不要,也要你死无葬身之地! 老者将孙儿尸首就地掩埋,随后凭借自己多年的江湖经验,顺着李意留下来的痕迹,开始了自己的“追凶”之途。 …… 话分两头,金财发一路循着痕迹追来,李意却是浑然不知。经过两天赶路,李意已经来到了自己的目的地,落英村。 “接下来,就是在落英村,寻找那王成虎的下落。”李意进入落英村的一间不起眼的茶馆,点了一杯清茶,坐定以后李意开始思量起来。 “王成虎如今的年纪应该是十岁到十五岁之间,这个年纪的人,是一定会来落英村的。” 李意手指敲打着桌面,思绪却已经飘远。 落英村虽说是村,但却是周围许多村寨默认的交易地点。究其原因,一是其地处大王山山脚,是崇山峻岭里面难得有的一片开阔地点,适合兴建房屋建筑,便于交易;二是落英村外的道路,直接与官道相连接,交通便利,时常会有商队从逍遥城过来收集农货。长此以往,落英村就形成了一个固定的集市,每五天一次开放一次,许多村寨的人跋山涉水,将自己的农货带到此处贩卖,这五天一次的集市,也是实力八乡的年轻人聚集的好时机。 这也就是李意敢断定,王成虎会来此处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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