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 起风了 (第2/2页)
方敏三年之约的最后期限是十一月一日。 也就是说,电影最迟要在十月一日左右杀青。 而现在的日期,已经是七月一日。 刚好还有三个月时间! 然而,就算电影能顺利上映。 能不能火,能不能给敏怡传媒带来知名度,从而达到在米国上市的目的? 罗云心里一点把握都没有。 一部电影能不能火,不但需要实力,也需要运气。 但是至少要尽力! 以武保田的名气,拍出来的电影应该没有大问题。 罗云也相信自己演的并不差。 最主要的,还是要在宣传上下功夫! 罗云知道,一部电影,要想迅速走红,宣传太关键了。 得让敏敏开始做这方面的工作了! 她有的是钱,有的是背景,做这些事情,再简单不过。 这样看来,电影方面好像没有什么大问题。 能做的都尽力做多最好,最后的结果,就交给运气。 三部电影,总不会都扑吧?
但凡有一部能火起来,敏怡传媒在米国上市都有希望。 也不能把宝全部都压在电影上,是时候筹备一下自己的音乐了。 想到这里,罗云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走到书桌边拿起一张写得密密麻麻的稿纸。 辣眼睛! 这是他之前写的一首歌。 经过无数次修改之后,稿纸上已经被画的面目全非。 随手放在一边,重新拿过一张白纸。 端端正正的在书桌前坐好,看看了那张字迹凌乱的稿纸,迅速在脑海里整理好思绪。 然后拿起笔,在白纸上写下了《起风了》三个字。 接着。 奋笔疾书,笔走龙蛇,不断在白纸上写出一个个音符。 十几分钟之后,罗云看着放在书桌上那张工工整整的纸稿,满意的长出了一口气。 我特么就是一个天才! 抄歌都能抄的这么清丽脱俗! 《起风了》这首歌,在前世可是火出了天际。 也是罗云非常喜欢的一首歌。 自己有没有本事把他唱好? 对于唱歌这件事,罗云仅仅只是爱好而已。 经历过最大的场面,就是拿着话筒在K厅唱歌的时候。 其它时间,都是随便乱哼哼。 自己到底唱的怎么样,声音好不好听,有没有什么特色,一概不知。 只有死党王天柱偶尔会赞美几句,说自己唱歌挺好听。 所以,自己唱歌到底怎么样? 有没有这个天赋? 要不试试? 试试就试试! 打开手机录音,就开始唱了起来。 “这一路上走走停停, 顺着少年漂流的痕迹。 迈出车站的前一刻, 竟有些犹豫……” 等等! 怎么会这么尬? 平时哼哼的时候并没有这种感觉啊。 重来重来! “不禁笑这近乡情怯仍无可避免。 而长野的天, 依旧那么暖, 风吹起了从前……” 还是尬! 尬得浑身难受,尬得嗓子发紧, 完全没有平时那种轻松随意的感觉。 这特么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唱歌这么简单的事情都做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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