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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一夫当关 (第1/2页)
山腰上。 商队已经准备好出发,伍德把马都牵到李骁阳前,拍拍他的肩膀,说:“李公子,多多保重。” “保重。” “那个,额,犬女琴儿要我帮她问你一声,何时才能再见?定要报答公子的救命之恩。我等也欠公子一条性命,冒味问公子尊府何处?我等一定上门报答。”,伍德是打心底里敬佩李骁阳,也看出他的琴儿对李骁阳有点爱慕,也想撮合撮合,只是不知道这李公子看得上他的闺女。 李骁阳说:“伍门主,不必客气,也不用谢我,下次我回来找你,设个大宴会就行,请我品尝几坛上好的东吴清蒸,便可。”他还不想暴露自己是李王之子的身份,这个身份会给很多人带来麻烦。 “这样不好,是我们欠公子的,一定要还!”伍德是个讲义气的人,有仇报仇,有恩报恩,李骁阳帮了他青石门二十号弟兄捡回性命,此等大恩,岂能不报。 李骁阳说:“行了,伍门主,这份人情你先留着,以后我若有需要,定要让你帮忙,可否?” “唉,好,改日公子若有需求,我青石门必将倾力相助。” “恩,这里有个东西,麻烦门主转还给令爱。”李骁阳拿出那串红缟玛瑙项链,交到伍德手里。 伍德看到手里的那串物件,双眼一亮,一下子就看出来这是他妻子交个她女儿的祖传项链,张口结舌,心想,这傻妞竟然把这项链交给这李公子,对他竟是如此爱慕吗? 伍德再次问道:“李公子,能不能告诉鄙人,公子尊府在哪个州县?” 李骁阳摇头,“伍门主,放心,我回来时一定会去青石门找你的。” 伍德叹一口气,看来撮合他俩是没希望了,李骁阳都把项链交给他,让他还给琴儿,分明是拒绝的意思了。 不知不觉,已经到了破晓时分,东方出现了瑰丽的朝霞,逐渐染红半边天。 伍德再拱手,说:“保重!” 李骁阳上马,抽鞭打马,「驾」!带领着群马,往东驾去。 走了较远,回头再看不到青石门的人,但清晰地听到传来的一句呐喊:“你个大混蛋!李笨蛋!”李骁阳和他们相处半月,至今还没告诉他的名字给他们,只告诉了他姓李,所以伍晓琴只能叫他李笨蛋或者喂。 晨光射穿了薄雾,他深吸一口清凉的空气,心想,有缘再见。 。。。。。。 与此同时。 余元勋三人正在快马加鞭。 魔族战马伊利丹是极其优越的马种,可日行一千二百里,而余元勋骑的这一只更是伊利丹中的极品,载人下能日行一千五百里。所以猎鹰和炉虎骑的马就有点难跟上了,虽然也是较为优良的汗血马,但只能勉强日行千里。 他们快到婴释城时,炉虎闻到李骁阳的气味改了方向,他们就继续跟着气味东去。 这时,猎鹰看到了高空中放哨的两只凤头娟鹰在盘旋,那动作是在指示前面有敌人。 猎鹰立即对余元勋说:“前方有敌情!” 余元勋猛然勒住战马,问:“多少人?” 凤头娟鹰转圈越快就说明敌人数目越多,猎鹰说:“大概一百人以内。” 炉虎也闻到了气息,纠正道:“十里左右,是魔族的士兵,将近五十人马。” 余元勋问:“能否绕过去?” 炉虎说:“可以,但是这魔族的士兵是跟着殿下的方向走的,很有可能他们在追杀殿下。” 猎鹰担心地问:“那怎么办?” 炉虎用教训语气说:“还能怎么办,会伤及殿下的都是敌人。” 余元勋犹豫了片刻,最后右手拔出了虹云剑,说:“我们追上去,以我和炉虎兄二人合力歼灭他们,师妹你就在远处勘察,若有不妥,你就先走。炉虎兄,你觉得如何?” 炉虎大拍胸膛,大气道:“正合我意!” 炉虎是虚元中期的宗师,力能扛鼎,有九牛二虎之力,炉虎这名号不是白取的,相比之下,实力只有七阶的猎鹰就羸弱了许多,确实不适合正面作战。 他们两人再加快速度,冲向那队魔族士兵。 魔族勘察兵也看到了他们的跑来,于是告诉给领队的小将领。 那将领大笑:“哈哈,三个人?来做些什么?送死?哈哈哈,自寻死路。”这些杀人无数的魔族士卒怎会惧怕区区三人?他再吩咐第一分队道:“所以人听令!停下!第一分队听令!” “在!”十个士卒齐声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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