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九十八章大结局 (第2/3页)
一临安心的闭上眼,“这就够了。” 程征抚摸着她的头发轻声说,“是我该为你放下一切的时候了,我带你远离京城,隐姓埋名,寄情山水,逍遥世间。” 皇宫,敏轩带人到宁和殿,皎容对和亲早有耳闻,并未拒绝。文才人在先帝去世之后就自尽了,说之前想随程烈将军而去,怕先帝会迁怒皎容才苟活至今。先帝去了,她再也不怕有人为难皎容,放心去找程烈将军了。皎容悲伤不已,自幼缺少父爱,母亲又离她而去,她也想离开这个令她厌恶的京城,对于和亲一口答应。 远信亲自送皎容远嫁,塞给她一封信,说交予西池二殿下连漠手中,自会得到照拂。皎容面对远信感情复杂,依依不舍含泪离开。 远信怅然叹息,表哥,我又要给你送女人了。 京城第一名妓犹怜放出消息说要从良,竞价赎身。远信要锦风出面去竞价,锦风固然心动,推辞说,京中多得是名流巨贾,自己一个五品将军怕是倾家荡产也不够。· 远信拍着胸脯道,“银子都算我的,无论多少钱,赎回来就是你媳妇儿,你可得用心啊!” 锦风非常少见的表现出激动和兴奋飞奔去了。 几个时辰后,犹怜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坐着轿子回来了,站在镇西王府门前,不免想起旧事,感慨一声。锦风仍将她视为大小姐,恭敬的领她进去,犹怜道,“我自己转转,你去忙吧。” 锦风去了远信书房回话,见锦风暗藏喜色,远信笑嘻嘻的问,“人带回来了?” 锦风有些难为情的说,“是,大小姐说先在府中四处看看,让属下先来。” 远信随口问道,“花了多少银子?” 锦风如实回答,“五万两。” “什么!”远信拍桌而起,“五万两?” 锦风点了一下头,面对远信的质疑,委屈的反驳,“你说不在乎钱的。” 远信大步走到锦风身前,心疼的大喊大叫,“我是不在乎钱,你也不能太阔绰了好吗!五万两啊,我半辈子的俸禄啊!” 锦风小声申辩道,“你又不是只拿俸禄,逢年过节的赏赐府里都堆成山。” 远信气的咬牙切齿,“敢情你是算着我的家产出的价,我还得感激你给我留了点是吧?” 锦风委屈的低下头,“属下不敢。” 这时犹怜迈着娇媚的步子进屋,不满道,“怎么了?五万两银子就把你襄王给吓住了,你要是不满意,那我还回望春楼好了。” “别别别,我的亲jiejie啊!”远信拉着犹怜坐下,殷勤的献上茶,犹怜慵懒的接过茶杯,远信蹲在旁边给犹怜捶着腿,巴结道,“jiejie伺候过无数达官贵人,肯定积蓄颇丰吧。” 犹怜眨了媚眼,“是又如何?” “jiejie可怜可怜我,赏我点银子吧,你看我这家大业大的,到处都是用钱的地方。一下子出去五万两,我rou疼啊,我哥要是知道我拿五万两银子去青楼赎一个女人,他回来会打死我的。”远信可怜兮兮的哭穷。 犹怜很爽快的答应了,“好啊,多少?” 远信狮子大开口,“十万两,如何?” 犹怜放下茶杯,朝远信头上打了一巴掌,“你小子真敢开口啊,你的意思是,我自己把自己赎回来,还得倒贴你银子是吗?” 远信捂着脑袋讨好道,“五万两也行。” “没有!”犹怜没好气的说,“你知道jiejie我生活奢靡,没有银子活不下去,我的银子还得留着我养老送终呢。” 远信不甘心,继续巴结道,“三万也行!两万!一万!五千你总有吧,你也别太一毛不拔了。” 犹怜拨弄着指甲说,“好,但是我有个条件。你哥那宅子我看上了,反正他也不住,你把地契给我,我就给你五千两银子!” 远信确认道,“你说端侯府?” 犹怜点头,远信伸出手掌道,“五万!” “八千!”“四万五!”“一万!”“四万二!”“一万五!”………… 锦风在他们的讨价还价中满脸幸福的低下头。 几月之后,远信收到一张请帖,是程征邀他参加婚礼。远信向皇上告了假,和锦风犹怜一道出发找帖子上所说的那个世外桃源。犹怜一路抱怨,要不是锦风体贴入微,估计早就打道回府了,三人在马车上颠簸了半个月,终于到了。 迎接他们的居然是袁辰,远信惊讶的下巴都快掉了。袁辰依然一袭白衣,轻摇折扇,从容优雅,远信看他神情自若,知道他的毒应该是解了,小声的问他怎么回事。 袁辰解释说,“我中毒之后本来是认为无力回天,在回闽南的路上偶遇一位高人,他指点说北国重生水或许可以医治我心脉衰竭,我决定前去一试。北国国君知道武功不凡,答应帮我治病,但是要我出任国师,并收三名弟子传授武艺。” 远信紧张的问,“你答应他了?” “不答应我能活到今天吗?”袁辰jianian诈一笑,“我在国君送来的人中找了三位资质最差的,他们毕生成就也绝不会在你之上,所以,只要有你在,我相信他们还不敢造次。” 远信不满道,“原来你也算计我,我看这环境清幽,刚才还幻想辞官归隐呢,看来这襄王的位置我是摆脱不掉了。” 袁辰得意洋洋,“归隐的话你就不必再说了,你早些年游遍山水,以后该换我了。我和一临都是死过的人了,不便再抛头露面,要隐居还轮不到你。” 远信小心试探的问,“一临她曾经对你下毒,害你险些丢掉性命,你不恨她吗?” 袁辰从容一笑,“君子有容人之量。” “x,在下佩服!”远信恭恭敬敬的给他作了个揖,又问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