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温柔乡 (第2/2页)
嘴上道:“这花是从他处移过来的,在这里长的这么茂,若是带到南胡,想必也能存活的很好。” 小玲虽喜这花,却不贪慕,淡淡的道:“南胡有南胡的花看,何必移这花过去凑景。” 沁欢喜的道:“奴婢听闻南胡有一种独特的花,叫做荆棘,枝干不长叶子而是长满细刺,花色如血色,每朵花开时有盆口大小,散着异香十分妖丽。若有机会,见一见这花才好。” “南胡和天紫气候不同,有那等稀奇的花也不奇怪。”小玲言语淡淡,孩童时总听父亲提起南胡的风土人情,曾经心向往之,此时却无半分兴致。可无兴致又能怎样,黎墨武说的对,嫁去南胡是此时她能做的最好抉择。 沁也听出了郡主兴致不高,便不再提南胡的事情,改口说宫中一些其他的琐事,这一室寂静,有沁在翠声说着话倒添了些生气。 听沁絮絮的说着小玲昏睡的这些日发生的事情,宫中倒是没有什么大事情,无非是哪宫最近又得了宠,哪宫又得了封赏,囿在这深宫中,所有的争斗都是因皇上而起,争抢的也不过是皇上的荣宠,小玲听着听着就倦了,抬手示意沁不要说了,她了无兴趣,此时她竟有些庆幸黎墨武的求娶,让她即将脱离这些琐碎。 朔风呼啸,刚入南胡疆界,风便失了温柔,刮在脸上如刀割般疼痛,黎墨武眺望看着眼前熟悉的枯草砾石,心中想着的竟然是那个丫头能否适应南胡这样的气候。 身边的心腹侍从以为厉王在忧心路程,纵马上前道:“王爷,再有十日便可赶到宜都。” 黎墨武听到‘宜都’二字,唇角勾起,似笑非笑:“宜都现在应该十分热闹。”怎么会不热闹呢,南胡王刚下了赐婚的旨,穆家在筹备婚事,皇族在准备着迎娶两位天紫郡主的仪仗,街巷间传颂着太子和厉王同日大婚的喜讯。
那侍从虽是黎墨武的心腹,但却无法揣测厉王的半分心思,就拿密信的事情来说吧,杜相传往宜都的密信本已经被截下了,可王爷看过后又重新封好传进了宜都。正是因为那封密信,皇上才会在王爷没回去前将穆家小姐赐婚为王爷的侧王妃。 所以侍从想不通,王爷为何不将那密信直接削毁呢?这样王爷就不用娶穆家那个飞扬跋扈的小姐了。 黎墨武眺望这荒岭良久,仿佛这熟悉的地域此行回来变得大不相同了,杜相的近侍纵马过来传话,“王爷,相爷说此地离驿站还有些距离,若不紧着些赶路,恐怕天黑便要宿在这荒郊野地了。” 黎墨武没有言语,揽着缰绳夹紧马腹跟上了前行的队伍。不用杜昭派人来催促,他也知此地与最近的驿站相距五百里,要快些赶路才能在落日前到达,不然驻扎在这荒郊野岭豺狼野兽出没的地界,不知要折损几名护卫才能平安度过一晚上呢。 宜都坐落在南胡疆土最中心的位置,城中有常年不干涸的陵水河穿过,曾经便是游牧民常聚居的地方,后南胡建国,便将此处定位都城,历经百年建设,宜都城中亭台楼宇不计其数,商铺林立行人如织,已经十分繁华。 建在这繁华街巷最中心位置的府邸奢华恢弘,门楣上高悬鎏金匾额,丈许高的红漆衫门上绘着青龙暗纹,身披胄甲寒光的侍从分列大门两边,此府邸正门虽正对繁华街巷,门前经过的行人却门可罗雀,人们宁可绕远路,也不愿从此处经过,因为,这府中住着的便是以狠绝著称的南胡太子--黎池末。人们生怕这位自己不小心触了他的霉头,遭到车裂或者凌迟的无妄之灾。 府中,太子难得的从皇宫回来便没有出去,穿着便服在庭院中央练剑法,内侍们瞧着太子今日行为有些反常,都屏气凝神的伺候着。一棕衣男子自前廊门而来,手里拿着几卷卷宗,行至侍从边,见太子舞剑没有停下的意思,便问道:“今日可是有人惹怒了殿下?” 侍从恭顺回道:“没见殿下发火。” 棕衣男子略一皱眉,“那殿下为何练剑?” 那侍从答不上,只能恭顺的垂首,忽一寒光闪过,太子的剑自手中脱落,直直的自侍从和棕衣男子的中间飞过,插入了身后的乔木里。 立在一边的侍从连动都没有动,只是脸色微微的白了白,可见这样的情况经常发生,多少人因为在太子的剑飞过来的时候躲闪了一下,便因此惹恼了太子而被治了罪。 “在那里嘀咕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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