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v163天高皇帝远 (第2/3页)
忍着吧。”靳残歌对着太子说道。 “这个我自然是清楚的。”洛云琪点头。 “只是,霍知府是怎么得罪你们了?” “不是他得罪我们,只怕是我得罪他了。”离秋叶把赵浩的事情,大致地说了一遍,还有夏氏兄弟的事情,也都明着说了。 “可恶的东西。”洛云琪狠狠地一拍桌子,没想到,霍知府还是个如此不知轻重,是非不分的人。 “云琪,冷静一下,这也不算是什么大事情,哪个手中有些权利在握的,没有些肮脏的事情,咱们不也躺不过得做一些对不起自己良心的事情么。”靳残歌开口。 “你们就这么轻易放过那个叫什么喜的了?”太便宜他了,那么卑鄙的事情都做得出来,简直不配做人,披着人皮的狼啊。 “我们也查了些事情出来,按着秋叶的想法,也在霍木德的后院放了一小把火苗,只是这个人,暂时还不能动。”皇甫觉回他的话。 洛云琪叹了一口气,不能动,他靳残歌是什么人,想要动一个知府,不就是上下两片嘴皮子一动的事情么,只怕是为了他这个太子吧,他的势力本就不多,霍知府虽然不是个最厉害的,但也算是他的一股势力。 “残歌,谢谢你了。” 靳残歌笑笑,并没有接话。 “其实要说霍木德,虽然也是爱钱财的,却也并不是个贪脏枉法的贪官,还是有可取之处的,只是被喜迪奇那个歼诈小人给蛊惑了,要是被指引一番,也算得上是个可利用的好棋子啊。”皇甫觉说。 “那就把喜家给拔了不就行了。”洛云琪皱着眉提议。 “拨除喜家,谈何容易?”皇甫觉摇了摇头,即便是他们皇甫家,也不会做如此之事,这样很容易落人口实,喜家在邺郡根深蒂固,不然,邺郡谁家没有未出阁的姑娘家,霍知府怎么会选上一个连喜家大门都进不了的女人来做自己姨太太。 “你不是说你已经查出来了一些事情吗?你把那些东西给我,我去跟姓霍的说。”洛云琪说道。 “不行,自古以来,官商勾结,虽是不可取的,但却是必不可少的,喜家虽然在邺郡并不是独树一帜的,但也是数一数二的商贾之家,如果霍木德不攀附喜家,那他在邺郡就没有立足之本,邺郡的商家都不掌握在他的手中,他这个知府,还有什么用,同样的道理,喜家也是看中了这一点,才会任由喜迪奇将自己的meimei送到了霍木德的怀里,一地商贾,如果不依附着官府,那就容易被后来者居上,这是万万不可取的,所以,商和官,两者是相辅相成的,想借霍木德的手,那是万万不能的。”洛云琪的话,立即就被离秋叶给否定了。 “而且,你是什么身份,怎么能自降身份地跟一个知府商议事情?那不是抬高了他的身份么?如果哪天他……万事小心,千万别被人落下口实。”连皇甫觉都认为会落人口实,浩云琪作为太子,就更不能去跟一个知府说什么话了。 “而且,一个喜迪奇而已,说起来,根本就不是什么大事,你们三个加起来,都能撑起一片天来了,何必为个地痞无赖伤脑筋呢,这不是自找无趣么。” 皇甫觉拿着筷子,作势地扬了一下,这个丫头,他们自找无趣,这不是在给她出主意么,还被她给嫌弃。 “你呀,我们这还不是在为你担心么。”靳残歌听了她最后那几句话,也是失笑了。 洛云琪倒是个无所谓的。 “其实是你们把事情想复杂了啊。”她耸耸肩。 “怎么说?”洛云琪第一个问,他挺好奇,这事该有什么办法解决才好。 “秋叶,你又有馊……好主意了。”皇甫觉双眼一亮,准备洗耳恭听。 靳残歌柔柔一笑,反正她说什么,他都会依着她的。 “皇甫觉,你倒是说说看,联系霍知府跟喜家的桥梁,是谁?”她问。 “那还用说,不就是喜迪奇么。”皇甫觉答。 离秋叶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送他两个字,“无知。” “那二姨太!”靳残歌和洛云琪同时说道。 她点头,自然是那喜姑娘了,“皇甫觉,回头你让属下,去把那个男人给抓起来。” “男人,哪个男人?”皇甫觉一头雾水,什么男人,他不知道啊。 靳残歌和洛云琪也云里雾里,怎么突然就要抓男人呢,是霍木德吗? “就是那个野男人!”她道。 “哦。”闻言,皇甫觉了然,原来是那个人啊,可是抓他有什么用,他不懂啊。 “野男人,什么人?”靳残歌问。 “嘿嘿。”皇甫觉神密一笑,“这你们就有所不知了吧,霍知府可是个大善人,还免费给人家养孩子呢。” “嗯?”洛云琪不解。 “那二姨太,养男人,还生了几个带把的证据,懂了吧。”皇甫觉解释。 “噗……”洛云琪口水都给喷出来了,这都是些什么事儿啊,霍木德头上还带着顶绿油油地帽子呢。 “秋叶,我们抓他做什么?” “不是抓他做什么,是抓了他,让二姨太做什么。”她说道。 “哦。”皇甫觉恍然大悟。 洛云琪也听懂了七七八八,“小嫂子,你这心思,够深的啊,抓了那男人,把霍木德跟喜迪奇之间的桥梁给断了,却丝毫不影响他们官商勾结啊。” “那是自然。”离秋叶吃了一口菜,回道。 毕竟喜迪奇不能代表喜家,那个男人被抓了,不管是谁抓的,她都不能伸张,几个孩子在那里摆着,事情一旦露了馅儿,她可就死无全尸啊,而且,她死了不要紧,关键是她那几个孩子,一个当娘的,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孩子出事儿。 到时候,随便找个人去提点她一声,让她把喜迪奇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