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中伤 (第2/2页)
也愿意跟过去凑凑热闹。只是几次之后,她本人觉得没意思,就变成了几天一次。 叶雪到是风雨无阻,她喜欢写作,也愿意在这方面下功夫,所以每天都显得无比的高兴,直到昨天,她校园网上看到一则标题B大新生十一同金主暗地约会的贴子时,不由地眯了眯眼。 她若是没有看错的话,上面出现的照片似乎拍得是她和刘杰。只是她与刘杰也就是买房子时在街上见了一面,之后两次见面,一次是在四合院,一次是在王健之订好的茶楼。 这样看来,应该是十一见面的时候,正好被谁给撞见。不过一般不认识的人是不可能拍这种照片的,很显然,拍照片的人和发帖子的人要么是一个,要么都认识叶雪,还跟她有过节。 “叶雪,看什么……这是——”吴雨馨原本是想凑过来打趣一下的,可是一看到照片和标题,不由地吃了一惊,“这是怎么回事,有人整你吗?” 坐在自己桌前写作来的林涵一听,嘴角不由地扬起一丝笑意,心中更是不断腹诽道:让你再得意,现在倒霉了吧! 叶雪细细看了看,发现照片中的她和刘杰并没有太亲密的动作,同一般朋友没什么两样,唯一有误导性的不过就是标题和里面的内空描述。 03年可不像后世,想法开放,现在的人多数看重名声,尤其是女孩子的名声,即便真的不怎么样,这表面该护得还是得护。 论坛下来的评论更显精彩,有说吧主大惊小怪的,也有谩骂叶雪不要脸的,还有纯粹就是看热闹的,可谓是众生百态。
若是一般的女学生遇上这种事,现在怕是就哭成一团,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再脆弱一点的说不定还干出点傻事来,不过遇上这事的人是叶雪,她不需要别人来评论她的所作所为,也不想让自己陷入被动挨打的局面,所以与其同对方争辩,还不如直接用法律来解决问题。 前世的叶雪别的没有学到,法律方面该懂的该知道的她都知道,而且法律就是用来用的,总是望着能有什么用。 吴雨馨见叶雪不说话,以为她在伤心,不由地劝道:“叶雪,我相信你。” “谢谢你,雨馨。不过现在我要给这位发帖子人留个信息,如果她不在明天中午之前出面道歉,我就直接报警,以侮辱罪、诽谤罪向法院提交申请。”叶雪一边说一边在里面留言。 “叶雪,还是你聪明,这事可不就是这样。不知道实情,便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说不定还要坐牢。”在B市长大的吴雨馨,对于打官司这种事还是有了解的,毕竟天子脚下,很多事情都是第一受益者。“像这种无故捏造事实害人的人,什么道歉、罚款都是轻的,就该让他们到牢里去醒醒神。” “好了,我们现在去找一下老师,有些事情得先说一声,免得警方真的出警,老师没有准备可不好。”叶雪留完言,关了电脑,收了桌上的东西,拉着吴雨馨往外走去。 叶雪心里清楚,这年头,打官司可不是谁都愿意干的,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打官司就是大事,可对于叶雪而言,只要是钱能办的事都不叫事。 郝艳见两人走后,不由地走到林涵面前,一脸担心地道:“林涵现在怎么办?他们要是真报警的话,你就完了。”当时遇上叶雪和刘杰的就是他们两人,郝艳还提醒过林涵,只可惜林涵心中愤恨,一意孤行,才造成了现在的局面。 “怕什么!我又没用自己的姓名、学号发帖,谁能知道是我。”林涵嘴硬地回了一句,殊不知她放在腿上的双手正不自觉地发着抖。 说不怕,那是不可能的。林涵再有心机,她也不过只是一个十八九岁涉世未深的少女,很多事情都无法周全,就好像她发帖子,只以为是抹黑叶雪的形象,却没有想到闹大了还得付法律责任。 “可是是警察的话,什么事是他们查不出来的。”郝艳一脸着急地道。 她不担心林涵,她真正担心的是自己会不会因此而受到连累,毕竟这事她从头到尾都知道。 林涵瞄了一眼畏畏缩缩的郝艳,不耐烦地吼道:“知道了,不会连累你的,到时就算我真的被抓了,我也不会把你说出来的。”有些颓唐地趴桌子上,此时的林涵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该怎么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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