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节 暮光之城 知君用心如日月 (第2/2页)
就行。后期的海外版权、其他渠道(DVD)发行也好,都是电影公司的事情。 当然,海外发行里面,华夏是特例,那玩意被中影垄断了,连17.5%的票房收入(后期涨到20%)都要被玩猫腻,卖DVD更是妄想。 当然也有大户人家出身的导演不差钱,纯粹是拍部片子练练手打响知名度,票房赚不到钱不要紧,所有投资我包了,还给你支付发行费用,你只管安排院线上映就行了。 所以顶峰娱乐面对3500万美元的价位也是有些动摇,这可是雷打不动的净收入,公司不需要投入一分钱,除去必要的前期宣传成本(比如安排首映会什么的),至少能赚3000万以上。虽说3200家影院的排片量对于一部小成本电影来说有些高,但毕竟档期不是太好,跟院线经理们协调一下多加些早晚场还是可以做到的。几个人商议了一下,基本也就同意了,而且整部电影的宣传费用也是要走顶峰娱乐的帐,这部分还有得赚。单单这一步生意谈成,基本上就能保证公司今年的总体业绩了,金融危机啊,钱难赚。 至于路小松要求《暮光之城》后续系列也按照这个条款进行分成,顶峰娱乐权当是对方找平衡,再怎么土豪也不是这种搞法,这部片子能不能收回成本还是未知数,就想着拍续集,这不是赶着给我们送钱? 好莱坞八大发行公司和放映商之间的商业片分成基本在55%到60%之间,路小松这部电影的成本3500万,还要支付顶峰娱乐3500万的发行佣金,也就是说,北美本土的票房至少要达到1亿2千万以上,才能做到不亏本。所以这也是路小松能开出来的最高条件,除非顶峰娱乐不想赚这个钱,否则连讨价还价的必要都没有,路小松已经直接亮底牌了。
搞定了顶峰娱乐还不算玩,做事做绝的路小松有花500万买下了《暮光之城》全部系列小说的影视改编权,包括还没有出版的第四部在内。一不做二不休,又花了500万拿下《吸血鬼日记》整个系列小说的影视改编权。一天之内花出去8000万美元,也不知道郑元进知道了会不会找自己拼命,不过总算把“吸血鬼”这棵摇钱树给挖了过来,后面的收益会源源不断。 晚上,得到消息的众人反映不一。阿飞和老黄自然是力挺好兄弟,虽然担心会亏本,但七八千万美元也不是他们能帮得上的等级,只能是在精神上给予支持了。 琳恩倒还好,美国人即便是男女朋友也不会过问对方的个人事务,尤其是经济方面,更不要说像琳恩和路小松这种恩主和从良的关系,唯一让路小松比较担心的郑元进倒是没有想象中那么激动,毕竟钱实际上是路小松赚来的,他一个cao盘手也没有权利反对金主拿去投资别的地方。反正也不是一次性支付,不至于伤筋动骨,想办法再赚就是了。 倒是斯图尔特这个小丫头表达了最为强烈的反对,哪有发行方不投资光分钱的,要知道院线和出品方是相互依存的关系,那么多家院线没有片子放映光设备折旧和房租都付不起,一般情况下,只要院线没有饱和(这种情况基本不会出现)基本上是来者不拒,反正现在大的院线联盟基本上都被电影公司收购了,rou烂在锅里,亏本也亏不到加盟影院的身上,属于旱涝保收。 现在路小松这个冤大头倒好,为了版权自主,硬生生给了人家3500万的报酬,按照行业规则,这意味着这部电影的票房收入至少要达到7000万才能从放映商拿到3500万给顶峰娱乐。当然这个价格还是亏本,只不过亏得是路小松一个人,顶峰娱乐既不用投资电影的启动资金,也不用垫付后期的宣传费用,只需要通过自己的发行渠道,安排这部电影在全北的影院上映即可。而没有发行方的人脉会极大得影响一部电影的其他渠道收入,电视台购入啊,海外版权啊,这些原本是制片方赚钱的主要门路,现在都要路小松自己去摆平了。 可路小松是穿越者啊,如果能预知一部电影的票房,那么干发行是赚钱最快的办法,简直就是作弊,因为再NB的发行公司也不可能保证不出烂片。《暮光之城》恰恰就是靠着票房上位,每一部不管最后的口碑如何,基本上都是横扫北美票房,不仅收回成本,而且还解决下一部的启动资金问题。剩下来基本上就是制片方纯赚的。现在路小松横插一脚,把顶峰娱乐从赚钱的变成分钱的,而且还是雷打不动的固定收入,等到票房成绩出来,顶峰娱乐就是想毁约都不行了,告到你倾家荡产,要不然签4.5亿的违约金干什么。好莱坞这块金字招牌还要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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