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睿著那么远这么近_第四章(3)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四章(3) (第4/5页)

如读书,至要莫如教子。”二者可以得兼。而我正是集读书之乐和教子之要于一身的母亲,想象中,那感觉应该是“犹如坐拥金山,无与伦比,幸福之至,无以复加”吧。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人类知识的总统。让读书成为一种习惯,生命就会在平凡中悄然绽放。记得从儿子半岁起,我和他爸就教他认贴在墙上的配图文字,有意识地培养他阅读的习惯。在他一岁的时候,就给他翻小人书,他边翻我俩就边给他讲书中的故事。

    当时,我家的经济条件较为困窘。可既是麻盲又是股盲的我和他爸,共同的爱好就是读书和写作,也舍得为自己和儿子买书来读。每天晚饭后,我与他爸各自占据一角,静静地愉悦地读书或写作,儿子也会拿出一本他喜爱的书,一读好半天。儿子稍大一点,我或他爸每每到书店或图书馆,都会带上他。他会在少儿书柜一呆几个小时不挪窝。

    在我俩的“润物细无声”中,儿子的进步是潜移默化的。别看他平时不显山不露水,但在日积月累的读书中,他已牢牢记住了他看的图书内容。儿子4岁的一天中午,我们仨都躺着,正要进入午休状态,只听他把少儿读本从孙猴出山到陪护唐僧西天取经归来,讲得一清二楚,令我俩大为惊叹!可他说还没讲完呢,还要接着给我们讲他已烂熟于心的……

    就这样,我和他爸以身作则,每天喜欢读书,坚持读书,自然而然带动儿子也爱上读书,快乐读书。而读书,本身就是一种教育。这就让我觉得,不只是我俩在教育和陪伴儿子,而是联合了古代的圣贤、近代的名宿和当代的哲人一起,共同教育、陪伴和见证着儿子成长的全过程。至此,我俩的读书与教子已合二为一了。

    儿子上小学二年级时,能读更多的书和报刊了。见我俩经常在报刊上发稿,他也学我俩,边看边写。起因是一天晚饭前,他爸给他讲,在他出生才两个多月的一天,他爸在下班路上,看到街边有卖很小很可爱的上面有彩绘的石膏娃娃,就用手里捏得冒汗的仅有的两毛钱给他买了下来,回家给他看……虽说他当时肯定不会有记忆,但那天他听到他爸亲自讲完后,非常感动,晚饭还没吃完,一个人跑到房间,边写边哭,凭着最先打动他自己的即时灵感,当晚就完成了他的处女作。很快,发表了,不仅有稿费,此稿还荣获当年小学生征文省级二等奖,奖品是他梦寐以求的学习英语的好帮手——一台复读机,这对他是极大的鼓励。

    从此,他写的稿子一发而不可收,也更加热爱读书和写作了,不知不觉中,这二者已形成了良性循环。随着他阅读量的增加,他驾轻就熟,先后在省报发表了——写的是,当学校发出“减负令”后,爸妈总是将他“丢”在书店去办自己的事,他独自留守书店,如何不让服务员看出“他只是到书店蹭书读而很少买书的主”,就全凭他的灵活机动和书中读来的智慧了;——写的是,当年全国各大出版社在我家附近的湖北饭店举办了全国图书订货交易会,记得是在最后一天接近尾声时,我和他爸带他去的。我们仨转了一圈,他自主淘到漓江出版社的一套少儿作品。因他是这次全国订货会最小最特别也是最后到会的成员,出版社特价卖给了他,他抱着心爱的图书回家,伴着夕阳,一路欢呼雀跃;——写的是,他因喜欢读书而爱上写作,因写作荣获鲁迅文学院少儿作品奖,被特邀进京参加为期10天的少年作家接受全国知名作家面训……

    儿子12岁考入武汉外国语学校,是放飞他梦想的自由读书之地。他更加“好读、爱写和快乐”。除了功课外,他饱读自己喜欢的课外读物,还加入校报校刊的采编行列,凡有不懂的或想深究的地方,就投身学校图书馆,大有当年钱钟书“横扫清华图书馆”之气魄。

    6年过去,在武汉外国语学校这个“培养世界精英的摇篮”里,儿子的知识与睿智突飞猛进。不论天文地理与历史,做人做事与写作,他既知他人的论述和评点,又有他自己独到的思考和见解,以致时下发生的许多人、事、物的新信息,我都想与他交流、沟通,听听他的意见或建议。他说,是我和他爸,让他爱上了读书;是这里,教会了他好读书和读好书的方法,这让他足以“从这里走向世界和未来”。

    记得儿子高考后对我说,人一生若用高中三年迎战高考的劲头上大学,那么,除了到哪里都不能丢掉的运动健身、参与校院学生会或社团的活动外,他不仅可以在本科期间攻读一个第二学位像好玩似的,而且他还真的准备学习钱先生“横扫图书馆”。虽说如今图书馆之大和图书存量之多,与钱先生当年的情形已不可同日而语,也就不可能横扫得了了,但他一样因为兴趣浓厚,因为极其想读,一样认为“前人先贤多少世代呕心沥血的思想,处处有富矿,遍地古井,那些我们未曾经历者已有记载,我们未曾预想中早有论争,不在巨人的肩膀去攀爬,不只是不敬,更是不智。”所以,他想尽可能地读更多的自己喜爱的书,努力让知识增多,让理解能力越来越敏锐……

    遗憾的是,我和他爸不能亲眼得见他是如何“横扫图书馆”了。因为他在离家近在咫尺的武汉大学只上了两个月零十天的学,就被新加坡政府以全额奖学金录取。我想,他如果不离开武汉大学的话,年年刷新武汉大学图书馆借书记录的“读书学霸”也许就是我的儿子了。

    直到负笈南洋,他沉重的行李箱里只带着三本书,即钱文忠的、白岩松的和他自己的。看到他非常自信、骄傲和富足的样子,我和他爸会心一笑:这一切,原来全拜他小时候“偷读书店”所赐啊!

    教子是十八载的功夫,读书则需一辈子的功力。好在,儿子在我和他爸的悉心陪伴下,与我俩一样,热爱读书也已成为他的生命和生活的一部分。

    儿子在“腹有诗书气自华”和“诗书继世长”的长期浸染和熏陶中,择偶标准之一自然也要是“书虫”一枚,除了看颜值,主要还是要看女方是否有“爱读书”的气质。

    果不其然。儿子在日本交流学习时恋上的女友,两次飞去新加坡“探班”,逢周一到周五,儿子在实验室时,她就在学校浩瀚的图书馆里“畅游”得乐不思蜀,每每都是儿子从实验室出来,再到图书馆等她。因此,双方家长一致认同,他俩是“以书为媒,天造地设的一对”。

    后来,在新加坡他俩共同营造的新居里,我发现,儿子热恋的女友搬来了她珍藏已久的系列至宝:和,等等。原来,她读的古今中外的图书可不比儿子少呢!

    很快,也毫无悬念,儿子在他本科毕业不久就迎娶了同他一般“爱读书”的她。我和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