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打算 (第2/2页)
的想法一放出去,立马吸引了不少的“把头”找上门来。毕竟她的义举、还有她与秦浩然的身手已经远近闻名,自然是众“帮伙”力抢的对象。 菊花和秦浩然听从师父的指点,选了一个叫王义的外乡把头跟随。这个王把头在布伦山脉一带颇有名气,是一个蓄着络腮胡子的中年男人,黑黑瘦瘦的,但是看起来很精明干练的样子。 江平说这个人虽是个外乡人,但放山多年,经验老到,很不简单,与他还有些交情。既然菊花和秦浩然非去不可,他也只好将她们二人托付给这个人了。 千百年来“放山”(挖参)的规矩就是“见者有份”。不论是谁挖到的参,卖参所得都按人数平均分配,不会因为是谁发现的就多分一点,也不会因为谁没在现场而不分给他,这是个很公平的分配方式。因为放山是一个帮伙的集体行动,其中的风险要大家一起承担,并不是任何一个人单独可以做到的。既然有难都同当了,有福的话当然也要同享,这是天经地义的事。 江平领着菊花和秦浩然前去与王义一切商量妥当之后,已经是午饭时间,王义热情地邀请他们一起吃午饭。虽然王义是远道而来,临时租住在村民的草屋里,但是他们的伙食水平依然非常好。不但千里迢迢地背了很多食品用品来,居然还特地带了个厨子,从那诱人的香气就可以判断出,那个厨子煮饭的手艺相当了得。 那真的是一桌丰盛的大餐,桦木桌子上满满当当地摆上了八碟八碗。从言谈中可以听出,王义与江平的交情很深。两人推杯换盏,说起近年的际遇来,少不得一阵的唏嘘感慨。
王义端着一碗高粱酒笑嘻嘻地看着菊花和秦浩然,“大兄弟,想不到你还有两个这么出色的儿子和儿媳妇,老哥哥我可是对她们二人的大名如雷贯耳啊!想来要不是你我有些交情,恐怕她俩还轮不到我们帮伙里呢?” 菊花被那句“儿媳妇”羞臊得脸上发烧,十分不自在。秦浩然却觉得心里甜丝丝的。 江平谦逊地接话道:“老哥,你这可是太抬举她俩了。这俩孩子还小,做事全凭一股热血。这天灾人祸不断的世道,百姓们没活路,咱们做不到袖手旁观,只能略尽心力罢了。 说来也是兄弟我给老哥添麻烦了,我还真没见过哪家的闺女跟随帮伙去放山的。偏偏我这徒弟主意大,为了贴补村里收留的那些老弱妇孺们,非去不可。我家这没出息的小子更是放不下未来的小媳妇儿,也闹着要同去。我这不是拗不过他们吗?只好厚着脸皮来麻烦老哥你了。请你多费些心,多看顾他俩一二。” “兄弟尽管放心,哥哥我还欠你一条命呢!只要我活着,一定将他们好好的给你领回来。再说,他俩的身手都顶得上我整个帮伙的人了,哪是你麻烦了我,分明是我占了大便宜了。哈哈哈…… 哥哥我没你们的伟大情怀,还顾着济世救人的。要我说呀,人生在世,图的是什么?还不就是过点舒心日子嘛!想过得舒心就离不开钱,就算你种一辈子地,打一辈子的猎,才能赚几个子儿?顶多就是赚点儿酒钱,没什么大出息。如果找到了人参娃娃,别说建个村子,就算是山珍海味也足够你吃上十辈子的!嘿,你们别用这种眼神儿看我呀!我呀就是粗人一个!拿命换回的银子,除了婆娘孩子热炕头,我可舍不得花出去顾别人!” 菊花觉得这个王把头就是个实诚人儿,这种人好相处,没坏心。 说完王义还把厨子叫了过来,向三人介绍道:“这是老李,给咱们端锅的。(端锅的,是行话,就是挖参队伍里的厨子,伙夫)怎么样?他手艺不错吧?他以前可是在京城里的大酒楼当过厨子,两年前开始跟着我,一直在我家里做饭。他好几次说想要跟我出来放山,我都没答应。其实不带他出来也是为他好,放山太不容易。累还是小事,主要是太危险,不想让他来冒这份险。这次是因为他说儿子该娶媳妇了,家里却连聘礼钱也拿不出,可要想赚钱快,除了偷抢拐骗,那就只能放山了。这次他硬要来,我只好带上他,总不能眼看着他儿子打光棍吧!” 这话更坚定了菊花去放山的决心,看来想要挣到足够的银钱,放山的确是最快捷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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