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流浪歌手的情人》 二 (第2/2页)
是尽快离开这里吧。” 白衣女子把脸贴在新娘的脸上,叹口气:“看来你丈夫还是有点担心我们,算了,就让那位歌手先生先回去吧。” 我看到新娘和那位迟到的白衣女子脸上全都充满了悲伤的表情,我也不知道自己哪里来得想法,开口说:“我没什么急事,再唱两首再走也可以的。” 白衣女子马上鼓起掌来:“好啊好啊!星星,歌手先生自己都同意了,你就别捣乱了!” 魏星似乎很为难的看向新娘,新娘点点头:“没事的,有我在这。” 魏星转过头,把嘴巴贴到我耳边说:“既然这样你就好好唱歌就行,别说多余的话,知道吗?” 我点点头,魏星又坐到了新娘的旁边,我也又开始了第二次的表演。 在我唱歌的过程中,那个白衣目光闪烁的看着我,对旁边的新娘说:“哎,你真幸福,你还有人要,还能有一场婚礼。我就惨了,我连男朋友还没有呢……” 这时我准备的歌曲差不多都唱完了,在又唱了一遍第一首歌之后,我不想在重复了。我问他们想要点什么歌,他们却说随我自己喜欢,唱什么都行,于是我就随手弹起一首平时最常唱的一首歌。 歌曲唱完后,白衣女子忽闪着两只大眼睛问我:“歌手先生,你刚才唱的是什么歌啊?” “老狼的《流浪歌手的情人》。”我答道。 白衣女子说:“这歌好好听啊,歌词也很美。你唱的这么深情,难道歌手先生你也有一位情人吗?” 我看到现场的氛围很轻松愉快,于是就开玩笑道:“我没有情人,怎么样,你想当我的情人吗?你刚才说你还没有男朋友呢……” 我话一出口,魏星马上脸色大变,腾的一下站起来:“我刚才跟你说什么了,不要乱说话!” 我被他的表现有点吓住了:“我……说错什么了吗?” 新娘用安慰的语气说:“没有,歌手先生,对不起,你该离开了。”
我看到现场所有人的表情全都发生了变化,心说不知道这些人到底怎么回事,还是先走为妙吧。 我把吉他装起来,灰溜溜的离开了婚礼现场。 在出门口的时候,我似乎听到新娘的声音在跟谁说着什么:“不行,娇娇,那样不行……” 我离开之后,在小旅馆里又住了一天。可能是昨天表演太紧张了吧,早晨起来后我觉得脖子后面有些酸痛。我把那套新衣服脱下来叠好,打算找个机会看能不能卖点钱,在大街上唱歌穿那套太浪费了。 拿到了报酬,我为了犒劳自己,中午去一个比较好的饭馆吃了一顿,然后回到旅馆收拾东西准备再次流浪。 这套新衣服怎么办呢?我又没有多余的包来装它。有了,我跟旅馆的老板要了几个大的新塑料袋,在老板找塑料袋的时候,我发现他的柜台上有几张新的当地的报纸。 “老板,这个报纸能给我吗?我想把衣服包起来免得脏了。” 老板说:“哦,那个啊,拿去吧。” 我感谢了老板之后回到房间,用报纸把衣服包起来,又套上塑料袋,然后拎着走出了旅馆。 我先是找了几个卖衣服的地方,跟他们说那套衣服我只穿了一会儿,能不能卖掉。但他们都怀疑我的衣服是偷来的,我怕他们真的会报警,就放弃了卖掉衣服的念头。 我乘车来到了隔壁的一座小城市里,下车后抬头看了看天还有一段时间才能黑呢,虽然兜里有钱了,可我还是找了一条街道开始了表演。与其说是为了糊口,倒不如说这已经变成了一种习惯。 不知道为什么,在唱歌的过程当中,我脖子酸痛得越来越厉害。 唱了两个小时后,我实在有些受不了了,太阳也开始慢慢西沉,这条街上人也越来越少。我觉得今天差不多了,就收起吉他准备去找地方住。 我一手提着吉他箱,一手拎着装着新衣服的塑料袋,抬头寻找着便宜旅馆的牌子。 突然一个不留神脚下一滑,我向前趔趄了好几步勉强站住险些摔倒。原来是踩到了一个不知道装着什么的破塑料瓶子上,里面的液体被挤出来喷了我一裤脚。 讨厌!我把吉他箱放在一边,把塑料袋放到吉他上,然后从里面抽出一张报纸来,打算擦一擦裤脚。 可报纸还没等碰到我的裤子,我就突然失声叫了出来。因为我看到报纸的头版头条上,竟然有新娘子和那个白衣女人的照片。 我双手颤抖的把报纸捧到眼前,上面用一行特大号的黑字写着“万方公司今日正式公布遇难者名单”的字样,下面就是新娘和她那一桌朋友的照片。 这不可能啊!我记得三天前看午间新闻的时候,那个事件就已经发生过几天了,可我昨天还…… 难道那个时候,新娘子和她的那些朋友已经全都…… 难怪不想请婚庆公司,不想搞盛大的婚礼,不想请很多朋友,原来全是因为…… 冥婚!没错,一定是魏星那个家伙…… 所以那个时候,他才想把我赶走,他才特意叫我不要乱说话…… 乱说话……乱说话……我乱说话了吗? 突然,两只纤细白皙的手从我的脖子后面伸了过来,搂到了我的胸前,接着我的耳边感到一阵寒风吹来。 一个妩媚空灵的声音响起来:“你问我愿不愿意当你的情人,我的答案是,愿意。歌手先生,是你自己先对我告白的,你可别反悔哦!” 我的手一松,报纸随着晚风飘落到地上。 搂在我胸前的一只手轻轻的抬起来,伸出食指,用细长的指甲慢慢指向前方。 “多么美丽的夕阳啊,让我们一起去流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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