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女【我是来犯罪的你怕不怕】 (第2/2页)
却发现自己的宠物正被铃奈庵外的阿求给拽住了,脸红红的像做了什么亏心事一样。 嗯。。。嗯,‘如果阿求桑来早一点的话,听到刚才那两个有病的人之间的糟糕对话的话。。。那可就真的抬不起头了。。。’宠物是这么想的。。。‘有病’?! 自作孽不可活的意思就是,人如果作了大死,那谁都保不了你的。 ———————————————————————— 今天阿求是来向她的友人小铃告知一个好消息的。 ‘最近在雾之湖那里突然出现了一个妖怪,她持有所有被人遗忘的事物,没准也会持有一些本应消失于世的妖魔书也说不定,小铃你有兴趣和那个妖怪会会面吗?’ 像这样在心里打好腹稿,阿求甚至可以想象出那个单纯易懂的女孩会是何等兴奋。。。啊,虽然咋一看是个很奇怪而且变/态的女孩,但在某一种层次上,这种行为不也是单纯的表现吗?通过一些荤段子拼命强调自己已经是大人了,但殊不知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不成熟的表现。 如果稍稍走出书的世界,多和外面的世界有些交流的话,也许会有挺遭妖怪喜欢也说不定,但那个女孩就是不懂这一点,整天泡在书里啊。 没准那个住在雾之湖的妖怪还可以和小铃交上朋友呢,但问题是雾之湖周围有很多妖精和妖怪,贸然前往搞不好还会有生命危险。。。难道要让巫女护送?
花了0.5秒仔细想了一下这个方案的可行性,阿求便将它否定了。一是总不能每次都麻烦灵梦,而且那个懒散的巫女绝对会以麻烦为由拒绝——除非你愿意付出点什么。 或者找魔理沙?那个孩子很有责任心,敢作敢当,一旦拜托她帮忙,除非事情圆满完成,她是不会收取报酬的——但问题是那个魔理沙也对书抱有浓厚的兴趣,到时候很可能会与那个妖怪为抢书而打起来。。。 就在阿求为这件事烦恼时,她也差不多到了铃奈庵,而这时一个有点印象的女孩从铃奈庵里跑了出来。 曾经见过一次面的,在今天刚出的文文新闻中报道的无名妖怪,虽然文文新闻中说她现在已经被灵梦圈养,还给起了一个紫樱这样没品位的名字,每天和灵梦过着脸红心跳的生活,是个诱受。 虽然最开始有些吃惊那个妖怪会和巫女扯到一块去,但阿求也没有打算深究,别人家的事,自己身为外人本就不该多插手。不过文文新闻也不能随便相信,在丢开那只鸦天狗的个人脑补和胡编乱造后,可取的就只有她已经有个名字叫紫樱,现住在博丽神社,和巫女关系不错,是个诱受这几点而已。 啊,小铃的事可以拜托给她吧? 仔细一想那个女孩的性格是那种不会拒绝人请求的类型,只要稍微忽悠忽悠就能让她点头,而且身为妖怪,也能很好地保证小铃的安全。 事实上若一个妖怪表现出了它要保护一个人类的意图,那么不论它的力量是强是弱,其他的妖怪都不会对那个人类出手,这倒是妖怪间的不成文的规定。因为既然有妖怪愿意保护他,就意味着那个人类与妖怪的关系不错,妖怪们犯不着为了区区一个人类让自己和那个人的妖怪朋友闹僵。 打定好主意,阿求便开口叫住了那个妖怪少女,而那个少女应该是没想到自己会突然被人叫住吧,愣了一下后才反应过来,疑惑的看向阿求,在呆了几秒后,脸突然变得通红。 诶?发生了什么吗? 然而还没等阿求弄明白,另一个冲出铃奈庵的少女又将她的视线吸引了过去,嗯,刚才还想到的红白巫女。 巫女在出来后看到自己也愣了一会儿,但是让阿求更疑惑的是她又不知为何沉下了脸。 然后阿求注意到了铃奈庵里小铃的哀嚎声,以及巫女手里的书。 诶诶?巫女的抢劫犯罪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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