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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骑驴之术 (第1/2页)
五更鸡鸣,天已放亮,萧逸起身锻炼身体,跟着小毛子在院子里扎扎马步,举一举石锁。 咯吱一声,房门被人推开,睡眼惺忪的白天化打着哈欠走出,等看见两个早起的少年,笑道:“到底年轻人起得早,非我等可比,得!你们好生练着。” “你这是?”萧逸有些奇怪,这两日,这几位都是不日上三竿绝不起床的主,今日倒是稀奇。 白天化笑笑,边走边穿好外衣,解释道:“某要赶回县城,久不见人影,那院里的营生就要丢了。” “营生?莫不是那青楼里帮闲的差事?” 萧逸皱起眉头,心中有些为白天化不值,明明一位有才干的青年,却任凭自己屈身在下九流之所,听说只是为了一个妓女,即使有不得已的苦衷,也犯不着不为将来打算,不过人各有志,当下也未出言相劝。 “呵呵,某就这么点出息,等过几日再来看望你们。” 或许是习惯了被人轻视,白天化对于此事极为看得开,笑容满面的走出院子而去。 一辈子没有谈过感情,萧逸不太理解爱情的力量,竟然能强大到此等地步,不过他心中也未有何难过的感觉,因为以白天化的头脑,即使做最最下贱的营生,那也绝对能做的风生水起。 身边单纯的小毛子,还在一心一意的练习武艺,当下萧逸不在胡思乱想,学着他的动作,一板一眼的跟着锻炼。 用过早饭,萧逸和花子庆结伴出了客舍,正好瞧见李睿牵着几匹高头大马,侯在外面的柳树下。 瞧见二人出来,李睿笑道:“家人回来了,那五十贯钱,五十匹丝绸已经送到了罗家。” “多谢李兄。”萧逸几步走上前去,看着比心目中稍微矮小一些的马儿,不禁心痒难搔。 因为心里一直记挂着李家村,萧逸第一时间就拜托李睿,派人送过去一半钱帛,一来给罗家增加些积蓄,二来就是还给乡亲们的葡萄钱。 “这马不错,地道的雪花聪。”花子庆上前打量其中一匹浑身漆黑如墨,一身白色斑点的骏马,欣喜的赞了一声。 “花郎好眼力,这匹雪花聪可是我最心爱的,来历非同小可。”李睿得意洋洋的笑道。 就像后世男人爱车一样,古时人们对于马的喜爱,几乎仅次于美女,拥有一匹上好的骏马,不知是多少男人心中最大的愿望。 花子庆围绕着马儿看了半天,最终摇头道:“某看不出来,李兄,这马到底是何来历?” 李睿此时的神色就像个献宝的孩童,神神秘秘的低声道:“这马可是早年,从御马监里偷出来的马驹子,那一年一共偷出来三匹马,嘿嘿,气的圣人好些日子都闷闷不乐的。” “你!”花子庆听的抽了口气,惊道:“你们疯了,竟然敢偷盗陛下的心爱之物?” “哈哈!”李睿仰天大笑,拍了拍花子庆的肩膀,眉飞色舞的笑道:“陛下岂会不知是谁做的好事?只不过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罢了,实话告诉你,那一年,乃是长公主带着我们做的。” “长公主殿下?”花子庆听的稀里糊涂,他哪里会晓得皇家之事,反正是陛下的大闺女,那也就算不得偷了。 李睿回忆着往事,笑道:“那时是圣人刚刚登基的时候,趁着宫里乱糟糟的,长公主就带着我与蜀王,偷跑到御马监,说来惭愧,别看当时我年纪最大,却是三人中最胆小的一个,就连十岁的蜀王都比我强。” 耳听李睿讲起几年前的往事,就连萧逸都来了兴趣,心中一动,问道:“为何要偷盗陛下的御马?以两位殿下的身份,似乎不该多此一举。” “这!”李睿神色立时有些不自然,沉默了一会儿,叹道:“是为了争一口气!” “争一口气?说的俺糊涂了,李兄,别卖关子了,快说。”花子庆没察觉李睿的变化,一边欣赏着马儿,一边催促。 用力摇摇头,似乎是想把当年的不快甩掉,李睿很快又恢复爽朗的神色,笑道: “不过是孩子家的意气之争,那时候,京城兴起了赛马,我们这些皇族的孩子,同样喜欢聚在一起比赛,这论起天底下的骏马来,自然以陛下的御马为最,那时,总是太子殿下和青雀他们的赛马轮流赢得比赛,当时蜀王气不过,就寻长公主诉苦,结果,别看长公主被圣人誉为儿女之楷模,懂事听话,知书达理。嘿嘿,其实私下里最是顽皮,就偷偷带着我们几个去偷御马,结果赢了一场比赛,大涨咱们脸面,这不,最小的马驹子,就被俺牵回了家。” 津津有味的听着皇族趣事,花子庆越听越不是味道,苦笑道:“太子殿下俺懂,但青雀是谁?蜀王又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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