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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赶赴京城 (第1/2页)
朝登紫陌,暮践红尘,十几天辛苦赶路,十数匹骏马扬起漫天黄土,其中一匹体型较小的母马之上,赫然坐着的就是萧逸。 笔直如箭的官路,两边风光再不是一成不变的鸟语花香,山清水秀,而是人烟渐渐稠密,良田村庄连绵不绝。 当日竹林结拜之后,眼看李睿也将动身北上,打听他此行之地即是马三宝和罗老爹的驻军所在,萧逸连夜作出一首诗作,拜托李睿带给对他最有恩情的马三宝,算是实践当日的诺言。 原本还打算和花子庆在县城厮混一段时日,筹备些盘缠后在赶赴京城,谁知身为大姐的程秀秀二话不说,强迫十郎跟着一同上路。 连日来晓行夜宿,因为有了贡生的身份,萧逸也得以在沿路各处驿站安歇,每日骑马非常辛苦,虽然大腿火辣辣的疼痛,整个人却不见疲惫,最令人惊奇的,就是不过五日,萧逸就已能掌握骑马的要诀,进步神速。 跟随在长孙冲之后,萧逸随着马儿的节奏,神色悠哉的上下起伏,两边的美好风光早已看的腻了,思绪沉浸在对于日后的盘算中。 萧逸不想寄人篱下,早已婉拒几位义姐的邀请,再说她们的长辈过了九月,都会奔赴各地做官。 居长安大不易,萧逸清楚自己无法在京城久居,倒是长孙冲的建议不错,说可以举荐他到国子监就读,后来详细追问,才知道,国子监分为六个学科,其中国学和太学想都别想,都是四品以上的官宦子弟方有资格,而其他四科,同样以官员和贵族家的子弟占了大多数。 思来想去,萧逸最终还是拒绝了长孙冲,因为以自己的浅薄学识,十年寒窗恐怕都是少的,与其浪费时间在学堂里,莫不如先想办法安身立命,起码也要能够自食其力。 可是要如何活下去呢?萧逸有些一筹莫展,经商不可,打工不行,务农不会,当兵不敢,完完全全是一个废物。 萧逸紧皱眉头的模样,早就被身侧的尉迟珊珊看在眼里,轻笑道:“好啦,知道十郎你不屑受人恩惠,算是阿姐求你好了。” “这是哪里话。”萧逸闻言苦笑,老实的道:“我一无所长,哪里敢挑三拣四,故作清高,只是我不习惯去大家族里,靠着二姐寄食而不出力,心里过意不去。” “赫赫,男子汉就当如此,阿姐倒是要为你喝一声彩。” 尉迟珊珊骑在马上,她与程秀秀和单莺,一直都是男装打扮,甚至连前胸都用布条紧紧勒住,脸上不涂脂粉,看上去英气勃发,好像是俊俏的郎君一样。 这呆在一起的时间久了,才知原来这京城里的女子想要单独出门,几乎都是身穿男装样式的胡服,尽量把女性特征遮挡住,算是初唐时期的一个保守风气,应该是后来才渐渐宽松的。 “咱们娘子军社,过几日就要成立了,你要知道,这不是民间的结社,讲究的团结互助,一人有难全社姐妹相帮,而是一个拥有崇高志向的,唉!” 意兴飞扬的说到这里,尉迟珊珊脸色一暗,无精打采的道:“可惜总归是没有用处,再过些日子,阿耶和娘就要逼我嫁人了。” 萧逸摇摇头,对于三位姑娘向往征战沙场的毕生心愿,倒是非常赞赏,不过到底是不切实际的愿望,那战场何等残酷寂寞,又岂是想象中的热血浪漫? 很聪明的闭口不言,这年轻人都是不经一事不长一智,劝解是无用的。 神色惆怅的抬起头,尉迟珊珊到底性子爽直,很快把淡淡愁绪甩到脑后,笑吟吟的道:“好在我十六岁前都是自由的,真可怜那些早早嫁人的姐妹。” 萧逸心中很好奇,身下母马很安分的跟随在队伍中,也不用费心cao控,说来郁闷,自己明明实际年龄最大,偏偏当日马三宝先见为主,按照说出的生日,给户部报上了个武德元年生人,结果一个十二月,自然成了排行倒数第一。 这么多日子,多少也习惯了,反正古人即使是刚出生的婴儿,按辈分都是自家祖宗辈的,叫几声哥哥jiejie,还不算太过难受。 “二姐,你今年十五岁,还有一年的自由,那一般人家的女儿,最早要多大就可嫁人?” 斜瞅着一脸好奇的小郎君,尉迟珊珊取笑道:“怎么?十郎打听这个,难不成想要娶媳妇了?” “没,没有。” 急忙摇手,萧逸脸色通红,险些栽倒在马下,闹得身前身后的人全都哄笑,最前面的程秀秀和长孙冲好笑的回头,长孙冲挪揄的笑道:“要不帮十郎说上一门亲事,放心吧,按我大唐律,即使家中一贫如洗者,邻里街坊凡是有些积蓄的,都会资助你盖间新房,送上喜床锦被,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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