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门大统_第三十八章 生死赌约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三十八章 生死赌约 (第2/2页)

鼎大名的嫣霞仙子!”

    岳升心道看坏了我的氪金狗眼谁赔啊,抱了个拳道:“听阁下话语,想来阁下是特意来等候嫣霞仙子,既然法驾已至,没在下的事,在下就告辞了。”

    “滚吧滚吧,”亭湖公子随意地挥了挥手,忽然眼珠一转,不知想到了什么,嘴角扬起一抹奇怪的笑容,“不行,先不能走,本公子话还没说完,在这等着。”

    话落催动法器,朝嫣霞仙子而去。

    岳升心里是乱七八糟,大哥你有精神病你别拽上我啊,你把我传染了我找谁治啊?我费好大手脚得了跟随田家探福荫境的资格,整待开动脑筋大展拳脚搜刮财宝呢,你这是横生的什么莫名其妙的枝节啊!

    很想不鸟他直接御剑飞回,又顾虑此人修为高,又喜怒无常,怕惹他动怒,万一没等进福荫境却先倒个不明不白的霉可亏大了。

    翻着白眼使劲瞪贼老天,你丫又是要安排什么阴谋诡计?玩我可以,你不能没完没了地玩我啊!

    嫣霞仙子那边受了皓曦门的参拜,让他们退下了,遁光一散去,人人可瞧得清楚她的相貌。此女之貌已经不可用美来形容,简直是惊绝天下,一看着她的脸,仿佛整个天地都黯然失色,整个视野只有无休无止的艳丽,那是深入脑海刻入骨髓的惊艳,看上一眼,便终身不悔。

    岳升确实只看了一眼,然后就震在当场。脑袋里只有两个字:妖孽!

    人是不应该长得这么艳绝天下的,仙子也不该出现在人世间。身在世间又赛过天仙的,除了妖孽就没别的玩意。

    比之初见皇甫青嫣时的惊艳不同,比之初见唐依时的赏心悦目也不同,此二者一让人愿意看,一让人心中舒适。此女却全然不同,一眼看去惊天动地,却感觉距离无限遥远。

    此女美得太过分,美得产生了隔阂感,仿佛她不属于世界,不属于任何人,她应该作为美的代名词让人不时瞻仰,而不会让人生出任何非分的心思。

    岳升算是切身体会了一把了什么叫美的不是人。

    “嫣霞儿,你迟到了。”亭湖公子只飞了数丈之远就停住,又用那种软腻的声音发话,听其语气,俨然和嫣霞仙子非常熟悉。

    嫣霞仙子笑了笑,霎时间天地失色。飘飘飞到法器之旁,柔声开口道:“亭湖公子不去东边的东湖气口,来这霞雁山所为何事呢?”

    声如仙乐清音,悠悠袅袅,闻者无不心驰神往。

    “哼,”亭湖公子闷哼了一声,“当然是等你,继续九年前的赌约!”

    嫣霞仙子淡然一笑,“公子好灵通的消息,怎知嫣霞儿会来此?”

    “这你就不必管了,”亭湖公子淡淡道,“这一次,我要一雪前耻,定要一亲芳泽,你可还敢赌?”

    嫣霞仙子先瞥了瞥皓曦门众人,轻挽了一下鬓边秀发,“公子,天下佳丽何其多,你为何独对嫣霞儿不依不饶?赌我当然敢赌,可你还有什么可输的呢?”

    “得嫣霞仙子,无异于得天下!”亭湖公子厉声道,“我虽无物可输,但我还有誓言可以输,如若我再败,五十年内,不再sao扰仙子,如何?”

    嫣霞仙子沉吟片刻,低柔一笑,“便成全公子痴心吧。不过公子可有准备?我此番前来,是送宗门法器给皓曦门弟子,帮助他们夺得福荫境重宝,想来公子是知道的。不知公子又带了什么助益给你的离渊门人呢?”

    亭湖公子一挥手,“今年我们不赌门人弟子的收获,年年如此,还不是比你我谁的宝物多。今年,我们赌些你我不能控制的东西。”

    “哦,”嫣霞仙子好奇地笑了,“赌什么?”

    亭湖公子抬手一指岳升,厉声道:“我们赌福荫境关闭之后,这个散修的死活,你可敢?”

    岳升眼睛瞪得比铜铃还大,我的乖乖公子仙子,你们两口子内讧不要牵扯无辜围观群众啊!老子来气口这打个酱油怎么就变成你们的赌注了。

    这才明白方才亭湖公子为何不让他走,感情要拿他打赌。

    嫣霞仙子略感意外的打量了岳升片刻,笑道,“果然不一样,请公子先开注吧。”

    “我赌他,活!”亭湖公子道。

    岳升差点从飞剑上掉下去,大哥你长个反派的样子你不是应该赌我死的吗?不要搞错立场好吗?

    嫣霞仙子比岳升还意外,略带惊异地凝视了亭湖公子半晌,失笑道:“公子何时变得悲天悯人了?还是,此人是你云落宗门人,有着过人本领?”

    “当然不是!本公子岂是那种卑鄙之徒!”亭湖公子厉声道。

    嫣霞仙子摇头轻叹。“公子如此下注,是要把嫣霞儿逼入绝境啊。以无辜之人的生死为赌,有违道义。我若赌他死,我皓曦门众徒必然会帮我完成心愿,至死追杀。其他有交情的门派道友恐怕也会发难,他若真死,便是我害了他。公子,你这是陷嫣霞儿于不仁不义之地啊。”

    “那你可是承认败了?”亭湖公子不为所动。

    嫣霞仙子轻轻仰头,目光带着一缕歉意凝视岳升,“这位道友,对不起了。”朝亭湖公子悠然一笑道:“我赌他,死。”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