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冤孽呀! (第2/2页)
一个一个指鹿为马,一个一个颠倒黑白,还在巧言令色地指责自己?! 家人,就可以以伤害的名义对待无辜的人吗? 其实,以温文的性格,当年只要温向东把事情明明白白地摊开在她面前,她会义无反顾地把事情承担下来,坦然地承认下这个不属于自己的错误。 可是,没有人去相信她,心疼她。 温文不打算在这件事情过多地纠缠下去,虽然自己艰辛的十几年就因此而生,但那毕竟只是一个引子。 如果温向东和秦田芳再多一点良知,都会在这之后的十几年时间里跟她说清楚,哪怕他们能多表现一分对自己的关心,他们之间也不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温文打断了温向东迟来的愧疚,面容木然地继续陈述道:“在那一别之后,我便再也没有见过温家和秦家的任何一个人。初中、高中、甚至大学,我择校的标准从来都只有一个,要有足够抵消我学费、生活费的奖学金,因为幼小的我根本没有能力去打工,养活自己。 所以,我的学历十分的辉煌,都是不入流的学校,却有全市排名前十的学习成绩。 为了能挣够学费,生活费,能继续读书,我每天早晨五点起床背书,晚上十一点学校熄灯前一直奋起看书做题。 不敢在楼道里看书过往,因为怕影响第二天的精神,我必须保持每天六个小时的睡眠时间,才能更高效。甚至连个感冒、头疼脑热都不敢得,因为我没有钱看病买药。 好在,每年还有寒暑假,我打打工,洗洗盘子,拣点垃圾,到铁厂拣点废铁,勉强还能算是挣了一口饭吃。”
“温文……”温向东痛苦得有些哽咽,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那一年暑假,出事之后,温向东也是恨过温文的,恨她不乖,恨她老是惹事生非,恨她差点让自己丢了工作。 所以,让温文去D市一个人求学,他甚至有种解脱了的轻松感,放任自己不去想她,不去理会一个小女孩在异地他乡怎么生活。 久而久之,当许多事情,变成了习惯之后,就不会再产生多余的情绪波动了。 甚至,在很长的时间里,温向东都一直觉得自己只有温静一个女儿,根本想不起D市的温文。 唯一一次深刻的印象就是当年温文考了D市的高考状元,还没有等他扬眉吐气地跟人炫耀,就得到她只考上了一个普通二本的消息。再之后,就是火车站送她,把自己的岳母生生地气死了。 当时,他还十分庆幸自己早早就放弃了这个女儿。 现在,他才知道,自己当年的不作为,逃避,曾那样真实地伤害到了一个人,那个人还本应该是自己最亲近的女儿。 温向东使劲地抓着自己的头发,让自己冷静一些,语无伦次地想为自己做一些辩解:“我不知道,我不知道你过得这样苦。我一直没有去D市看你,是因为你妈说,在市,你一直有你姥姥照看着,不会出什么问题的。” 温向**然又想起些事情,着急地弥补道:“我真的没想过你会那样艰辛。我,我,我当年只是听说你初中报了一个只出流氓地痞混混的学校,气你的不争气,气你姥姥不管你。但我有让你妈给你送钱的呀!老秦,是不是?” 秦田芳不知什么时候,背对着温向东,脸侧向一旁,避开了众人的视线,没有说话。 这样的无声,还不能说明什么吗? “你……你……”温向东一手颤抖着指着秦田芳,半天说不出话来,“冤孽呀!冤孽呀!她是你女儿呀!你怎么能……怎么舍得……” 温文对温向东迟到的忏悔一点也不感兴趣。难道你杀了人,然后对那个死人说,对不起,我错了,那个人就难活过来,你所犯过的罪行就能被全部抹去吗? 那这个世界,还需要法律做什么?还需要那样严苛的惩罚做什么? 至于秦田芳的助纣为虐,火上浇油,人前一套,人后一套的行为更加不感兴趣。 甚至可以说,如果不是秦田芳放弃的温文这样彻底,温文也许不会为了堵这口气,那样的发奋图强。 但是,不管因果为何,他们的行为,都是实实在在地伤害了温文,伤害了那个十二岁就开始为温饱而奔波的小女孩。 温文再次回忆起那时候的点点滴滴,只觉得心里装了一个急于喷发的大火山,塞满了名为愤恨的情绪,急需要发泄,急需要把这个世界毁灭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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