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仙女_第一百二十三章 倒戈相向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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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二十三章 倒戈相向 (第2/2页)

话,让他反戈相向,帮助周文博算计温沛枫。

    华夏刑法第246条,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法律给予的赔偿的额度一般法院也不会给予支持的,没有固定的额度,司法实践中,一般情况下,不会超过5000元。这是许多案例中得到的结论。

    恶意诽谤,影响公司形象的,这种行为即使造成了严重后果,只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而不构成诽谤罪。刑法第221条规定,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其立案标准是给他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是具有严重妨害他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导致停产、破产的;造成恶劣影响的,对于尚不造成或者损害较轻微的,可追究其民事责任或者行政责任,而不以犯罪论处。

    温沛枫说的话的确有理据,赔偿这件事是威龙安保红口白牙,而且诽谤罪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并且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

    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虽然立案标准完全通过,可是这是定不了温沛枫罪的,最多只是罚款,最多也就成百上千万的赔偿而已,根本划不来。

    而且如果那样做,将事情闹大,威龙安保会成为众口之矢,众所周知都知道华夏人非常讨厌大公司欺压个人,到时候得不偿失可就亏大发了。

    “怎么,说不出话来了?老子虽然不是读的法律,但不是法盲,想要当我冤大头,门都没有,就算我的钱丢进海里,也不会让周文博得逞的!”温沛枫不再顾及和威龙安保的合作,直接撕破脸皮。

    李水航目瞪口呆,没想到这么一会儿时间温沛枫就猜到威龙安保和骏腾国际的计谋,太小看这小子了,原本以为只是一个乡村小子,随随便便用法律吓唬一下,就能解决董事长交代的事情,没想被识破了。

    温沛枫这么大声,早就把其他人吸引了过来,全都鄙视一脸李水航。

    “叮咚!”就在这时,别墅的门铃响起,温沛枫知道是花旗银行的员工到来了,不再理李水航,去开门。

    打开门,来人的一身职业服装的女子,姿色不错,不过温沛枫现在没有心思挑逗女人,直接问道:“花旗银行的?”

    女子还没有露出职场的微笑,就被冷漠嘴脸的温沛枫吓了一跳,下意识点点头,她都没有见过如此冷漠的表情。

    “东西都带来了?”因为钱包被紫火燃烧殆尽,温沛枫的银行卡有限额,所以不得不让银行排员工上门交付威龙安保的费用,那费用小说也是几百万呢。

    女子生怕惹恼温沛枫,不敢乱说话,还是点头,来之前她已经调查清楚,温沛枫可是一个金主呢,每天有上百万港币入账,随时可能被邀请没有信用额度的VISA黑卡,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对于她来说,这可是大金主,要是被温沛枫看上,当成银行业务的唯一代理人,那就饭碗就不用担心了。

    “进来吧!”温沛枫还一如既往的对陌生人冷漠。

    重新回到餐桌,拿出身份证,指着李水航,对女子命令道道:“你帮我从银行卡转400万给这个人,什么手续等一下都完成再说!”

    女子瞥了一眼李水航,点点头,从包里拿出花旗银行职员特有的电脑,几分钟时间就将转账页面打开了,向温沛枫说道:“你可以输入密码了!”

    说完从手提包拿出一张信纸,递给李水航微笑道:“请你写出你的账号。”

    李水航苦笑一声,结果纸笔,飞快写出一串数字,对于公司的账号他是最熟悉不过了,比自己的银行卡账号还熟悉。

    他快,温沛枫更快,不用一秒钟的时间就将登陆了账号,打完就离开了,走向徐越,也不害怕女子将他银行卡所有钱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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