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仙女_307.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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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7. (第3/3页)

呢?

    这就要从16世纪开始说起了,那个时期老琼斯的祖先是一名中国茶叶商人,做生意的特别是这种长途贸易,不可避免的就会与当地的外国人结婚生子啊!所以就有这一脉,老爷子抵达了苏格兰之后,与一名当地的苏格兰美女结婚,然后李老爷子的后代就移民到了加拿大,也就有了老琼斯这一脉,祖上的资产使得老琼斯的家境不错,因此有了这么大的一个牧场...

    不得不说老琼斯当说到祖上的荣耀的时候还是挺自豪的,并且李老爷子好像还垄断了苏格兰的茶叶生意,在16世纪的苏格兰也是赫赫有名的一位人物啊...

    这么说来,温俊成和老琼斯搞不好几百年前就是一家啊,温俊成颇为好奇,想看看老琼斯的族谱,对比下自家的族谱的话,还真能看出点什么名堂来...

    温俊成之所以这么说,其实还是有点不敢相信,这实在太巧合了,16世纪的中英混血后裔,其迁移到加拿大,与其他国籍的白人生育之后,这个所谓的中国血统就淡了,不过琼斯还是自称姓李,可见还是对16世纪的老爷子很崇拜的,有一种我是中国茶叶商的归属感,估摸着老爷子还是挺有一套的,到了21世纪,其后裔还沿用李姓,家教甚严啊...

    老琼斯不是为了加大与温俊成的关系,在这里忽悠人的吧?抱着疑惑重重的温俊成,提出了观看族谱的想法...

    老琼斯并不奇怪温俊成会提出这样的要求,而是打算用事实来说话,随即让史密斯、菲丽在旅馆点餐,老琼斯带着温俊成前往了不远处的一栋别墅的书房内...

    拿出了一本泛黄的羊皮纸为材质做成的书籍,而且在拿的时候特意带了一副橡胶手套,可见这本用羊皮纸制作的书籍对老琼斯的重要姓...

    “成,这就是从16世纪就开始流传至今的族谱...”温俊成也戴了一副手套,尽管羊皮纸质地的书册保存时间比一般的纸张要久远,如果保存不得当的话,也容易腐朽、损坏,从老琼斯如此庄重的表qing和完善的保管方式来看,这本书的确不简单,上面用清晰的繁体中文写着“李氏族谱”...

    温俊成看了看,有许多的辈分,类似于树干一样,一脉一脉地传承,尽管许多分支的qing况没有写清楚,但是老琼斯这一脉至今还书写在族谱里面,其他的旁系则不知所踪,估计是这么多年没有联系旁系早就被西化干净了,而老琼斯则还支持传承着族谱,虽说在很多人看来,他们都是英裔加拿大人,却没有人知道,原来老琼斯还有一颗中国心!

    族谱这种东西,能流到现在很难得,就算在国内,也只有在村子里面的祠堂可能还存在着,或者说都是新修的族谱,耗时耗力,而老琼斯自茶叶商人那一代开始就延续着记录族谱的习惯,里面的中文字不论是以前还是现代都是苍劲有力的...

    老琼斯的中文名叫做李斯,搞得温俊成不由得多看了几眼老琼斯,怎么也和李斯扯不上关系啊...

    李氏族谱的流传,是证明老琼斯真的是源之于中国茶叶商人,但是这么多年了,其血统也斑驳了,只能说是经过汉文明洗礼的“蛮夷”了...

    “老琼斯,这本族谱是古董啊,希望你能继续传给下一代,不过我觉得殿、菲丽两人似乎并不靠谱啊,接受的中国文化的熏陶不够,对了老琼斯,你那一代的中文字都是你写的?”

    “嗯,我们每一代人都从小学习毛笔字,你说的没错,殿和菲丽对中国文化并不感兴趣,而且小时候也不愿意学习中国文化...”这也很正常,每一个都对中国有不同的看法,有感兴趣的,也有鄙夷的,殿、菲丽已经算是完全的西部牛仔了,血液里面的茶叶商人的血脉,稀薄地可以忽略不计,几百年的传承,能到老琼斯这里,已经足见老爷子的强大了...

    老琼斯却又神秘一笑,说道:“当我的老伙计皮克告诉我,你会到来六伐牧场,我就明白,殿、菲丽会接受中国文化的,成,希望你在这一段时间里面可以影响他们,从而可以更好继承祖先的遗风,我不能在这一脉断了族谱啊!”

    原来李斯这么欢迎温俊成的到来,除了三百年前是一家之外,还有一点,那就是通过温俊成来影响殿、菲丽两人,使得他们能继续发扬老爷子的优良传统,最主要的是殿!作为男丁,老爷子这一脉是要殿继承的,不过他只是对于殿这个字感兴趣,所谓的中国文化一丁点兴趣都没,不过老琼斯不清楚的是,在他还没来之前,温俊成以中国功夫为借口,施展的绝技,已经彻底征服了中文名叫做李殿的史密斯!

    “放心吧,这一点我会注意的,不过我好奇的是,你还会中文?”

    “稍微会一些,牧场的中国游客都是我亲自接待的……”随后老琼斯露了一手,用中文和温俊成进行交流,这老小子哪里只会一点啊,普通话比温俊成都要标准,十足就是一个中国人啊,形象地说,老琼斯就是一个披着狼皮的羊……

    得知了老琼斯是中国茶叶商人的后裔,温俊成有一种特殊的亲切感,也对16世纪那个时期的中国商人的成就感到自豪,真正的礼仪之邦,万国来朝啊!

    两人结伴离开别墅,刚走出门,温俊成就听到了类似于西班牙语的吟诵诗歌的声音,一名50-60岁左右的白人,满脸络腮胡子,与老琼斯差不多,白人毛囊较为发达,因此都会蓄胡子,温俊成虽然听不懂这名白人在说什么,但是从其抑扬顿挫的节奏上来看,的确是一首诗歌,并且还不赖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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