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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今夕何夕,遇此良人 (第2/2页)
。” “我可不瘦,我有100斤呢。”张木子缓缓夹起那块排骨,汤汁浓郁,唇齿留香,原来他还有这个手艺。 “好好吃。”说完,她又夹了一块,回想起,自己好像好久没认认真真吃个饭了。 “你慢点,我还给你煮了碗鸡蛋羹。”在白臻的眼里,张木子居然读出了溺爱。 小小的一碗鸡蛋羹,光滑软糯,入口即化,白臻看着她,自言自语道,“好长时间没做了,我还担心自己的手艺退步了。” “你可真是深藏不露。”张木子看着他,“要是我能天天吃你做的就好了。” “想得美。”白臻拿出手机看了一眼,“一会吃完我就走了。” “那我慢点吃。” 一句话击碎了白臻心底最柔软的地方,他看着面前这个清瘦却好看的女人,像个小孩子得不到心爱的玩具一样委屈。 “你要是想吃……”白臻转了转眼睛,像是掩饰什么一般,“以后我给你送到医院去。” “真的吗?”张木子的眼睛突然亮了,闪着兴奋的光芒。 “我不过是……怕你不吃饭又晕过去,还要找我来。”他语气温和,灯光打在他的身上,餐厅里的气氛刹那间变得温馨且美好,让张木子有了久违的安全感。 她曾以为她贪恋他身上那种神秘和不可得,现在她更喜欢他身上的烟火气。 —— 美好的清晨,于莎莎迷迷糊糊醒来,一摸身边却没有人,“景阳,景阳,”她叫着,却没人应。 刚要下床,有人推门而进,语气是温柔的,“醒了?” “嗯……”于莎莎打着哈欠揉了揉眼睛,眼神落在他手里那碗粥上。 “在酒店食堂打包的,我看着还热,正好给你带回来。”林景阳把粥放在床头柜上,低头吻了吻她的脸,“你可真能睡。” “你喂我好不好。”于莎莎蹭着他的肩膀,慵懒地说道。 “我都喂你三天早餐了,你今天自己吃。”林景阳将靠枕放在她背后靠着,“你不要像没骨头一样。” “那你先抱我去厕所。”于莎莎还黏在他的身上,“去了厕所之后我就吃。” “好好好。”林景阳拖住她两条腿架在腰上,于莎莎顺势搂住他的脖子,就这样去了厕所。 回来后,于莎莎一轱辘爬上床,钻进被窝耍赖起来,“我不要吃饭了。” “乖,现在赶紧吃,要不都凉了。”林景阳拍着被子里的于莎莎说。 “不不不,我不要。”于莎莎带动着被子扭动,“除非你喂我。” “可以可以。”林景阳无奈地把她从被窝里捞出来,扶起她的上身,端着碗舀了一勺,吹了吹喂给她。 “烫不烫?”林景阳替她擦了擦嘴角,小心翼翼地问。 “不烫。”于莎莎摇了摇头,殷切地张开嘴。 “你可真是我祖宗!”林景阳看着怀里的女娃娃,“我发现你真是越来越放肆了!” “谁让你喜欢我呢?”她吐了吐舌头,“所以你要宠我啊。” 可不是,自己找的媳妇,跪着也要宠啊。 总算是吃完饭,上午已经过去大半,两个人出门时,已经快接近中午了。 好在丽城不大,虽说是古城,但因为近些年的商业化侵蚀,现在已经算是比较地道的旅游城市了。 于莎莎挎着单反,穿着碎花的长裙子白帆布鞋,颇有一点文艺女青年的特质。 两个人走走逛逛,互相拍照片,享受着生活的慢节奏。 “真是不想走,想一直在这里生活。”于莎莎看着没有污染的蓝天,眼睛里闪烁的是幸福。 “好。”林景阳从后面按了按她的头,“等你老了,我们就搬到这里住。” “说定了。”于莎莎握住他的手,“可不能反悔啊。” “呵。”那人只回了她一个冷漠的表情,但是于莎莎知道,这就是答应了的意思。 古城里有很多小情侣模样的人,手牵手,样子幸福又甜蜜。 于莎莎知道,自己也是其中的一员,羡慕着别人,也被羡慕着。 走了大半天,她的肚子终于开始抗议了,她有些无辜地看着依然性质勃勃的林景阳,可怜巴巴地说,“我饿了,我们吃饭去吧。” “天天就知道吃。”林景阳虽然是这么说,但还是牵着于莎莎往小吃街的方向走去。 正当他们准备去一家小店吃饭的时候,有人叫住了于莎莎。 回头一看,不禁吃了一惊,她怎么会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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