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仕途_第一百三十六章 事态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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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三十六章 事态 (第2/2页)

迫不及待地要看看欢儿娶媳妇了!”

    沈欢苦笑,避无可避的他,也只能继续撑下去了。过完初八,虽然元宵还未到,不过年节的气氛渐行渐远,开封城又开始了往日地忙碌。朝廷也开始办公,官员陆续回到任上,继续为这个天下“出力”。而沈欢的婚事,也在司马光等人的督促下,开始提上日程。之前完成了六礼中的前三礼,还有后三礼孤零零地被抛弃在一旁,如今正好是让他们团聚的时候了。

    初十那天,男方又开始派遣人到女方一家协商,做那“纳征”一礼:纳征,亦称纳成、纳币。六礼中第四礼。顾名思义,看字面上的意思众人就知道是什么意思了。不错,正是后世俗称“卖女儿”该收取的东西。也就是男方向女方送聘礼。

    孔颖达疏:“纳征者,纳聘财也。征,成也。先纳聘财而后婚成。”男方是在纳吉得知女方允婚后才可行纳征礼地,行纳征礼不用雁,是六礼唯一不用雁的礼仪——这总算不再为难沈欢了,不然这种孤雁绝声的季节,买起雁来,物以稀为贵,是贵得要命的!

    想想纳征真是好计谋,至少能让母家不至于白养女儿十几年。想想也是,所谓出嫁从夫,在古代,嫁出去的女儿就像泼出去的水;又所谓覆水难收,此时不趁机敲诈一般,岂不是对不住天地良心?看看历代纳征的礼物就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民间多用首饰、细帛等项为女行聘,谓之纳币,后演变为财礼。

    沈欢与王璇的事,已经像板上的钉子,难以改变了,因此这个纳征,规矩不多,只是象征象征而已。不过沈欢也不愿意让外人小瞧了自家,花了好几千贯钱,请周季专找一些贵重的物品购买,用来作为聘礼。

    纳征完毕,就该是第五礼“请期”了:这一程序又称告期,俗称选日子。是男家派人到女家去通知成亲迎娶地日期。:“请期用雁,主人辞,宾许告期,如纳征礼。”看吧,又要用到雁了,好在沈家年前买的雁里还养着,过年并没有因为嘴谗而杀掉。请期仪式历代相同,即男家派使进去女家请期,送礼,然后致辞,说明所定婚期,女父表示接受,最后使者返回复命。

    在这一程序上,他们出现了一点纠缠:一开始是王安礼建议在正月十八那天把亲给成了,理由是他已经请人看好日子,那天正是良辰吉日,为一年美好之征兆。对于这一点沈欢怎么也不同意,他认为正月天寒地冻,白雪飘飞,怎么看都不是成亲的季节。可是王家坚持说要尽快把亲给成了,因为远在江宁的王安石也是这个意思,还翘首等待他们的消息。

    也因为两家的不协作,这个“请期”竟然让他们请了十天之久,一直到了正月下旬都没有确定下来。后来是王安礼搬出司马光来劝,在司马光大义凛然又怒气冲冲的神色之下,沈欢只能收起小心思放下小把戏,总算松口低头了。

    就在沈欢快要认命地时候,一个转机出现了:正月二十二那天,大宋伟大地官家,也就是被沈欢目为不死小强的皇帝赵曙再一次病倒了!

    依然像上次一样,是昏迷过去!朝堂又乱了起来,在官家昏迷了五日之后,众人也忍不住了,只能依上次事例,再一次请出太后听政。而官家昏迷,朝堂混乱,沈欢作为朝廷命官,他地婚事,也只能暂时停下来了。虽然就是继续下去也不会有人说什么,并不能在仕途上对他造成什么影响,但是沈欢有了借口,他认为在这个时刻办喜事,对天子是不敬的,他堂堂天子门生,怎么能做出如此无君无父之事呢!而偏偏是这样蹩脚的借口,竟然让司马光同意了,肯定了他的主张,还亲自去向王安礼解释,让他们耐心等待。

    出乎所有人意料,这一等,一下子就过去了二十多天。本来大家以为官家会像上次一样睡个觉就醒过来依然主持他的天下大事,哪知道这一等,竟然等到了二月中旬依然不见好转。这一刻,不少人都觉得事态严重起来!

    事态,真的有点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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