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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五章 (第1/2页)
晚上槟榔和康飖聊视频,说她终于可以独自出去玩了,飖飖说很好,她就说自己现在已经喜欢上了这个地方,这里的环境真的很棒。两人煲了一个小时的视频,多半是她说她在这里的见闻,把飖飖说得刚起床又快睡着了。 次日,白朗递给她一张地址牌。槟榔兴奋地接过来,不过之后怎么看怎么觉得这牌子跟狗牌似的。 她开始一个人欣赏这座城市或者说是这个国家,每天早出晚归。为了更好地旅行,她还买了份当地的地图,虽然看不太懂,但她还是想弄清这附近的地铁和巴士站。在她看来,坐地铁不仅可以锻炼方向感,也比坐出租车省钱,还不用给小费。 槟榔对一个国家最感兴趣的并不是那些著名的景点,尽管景点也是她必到的地方,但如果时间不是很紧,她更喜欢在每个国家的街头上闲逛。她觉得只有在街上,才能真正地感受到一个国家的文化与特点。也只有在街头,看着往来穿梭的人、车水马龙的街与琳琅满目的商店,她才能找到人类世界的相同点与人与人在生活中的不同之处。 她走了很多地方,最终找到了一处最喜欢的地方。 就像在巴黎最喜欢塞纳河一样,她爱上了盖斯镇。那是温哥华最古老的一区,里面有一只很大的蒸汽钟,还有许多古董店和很有艺术气息的餐馆。尤其是那条石子路,踩上去像回到了几百年前,充满异域风情,感觉就像是生活在另一个古老又安静的时代。 九月,天高云淡。 初秋的傍晚,她看戏回来,拎着手袋又在这里行走,享受着清凉的风、落日的余晖、和归家的人们与她擦肩而过的身影。她不紧不慢地在小街上漫步,与急于回家的人相比,她表现得分外悠闲,悠闲中还有些悲凉。她不急着回家,因为她没有家。她的心就像断了线的风筝,漫无目的地漂泊着,没有前进的方向。 她仰望着干净的天空,她十分喜爱这片古老的街区,因为她总觉得这片街区也是孤独的、沉默的。她想再四处走一走,等晚一点再到大路上去搭巴士回家。她相当厉害,来这里才一个月,居然就已经基本知道该坐什么车能回白家,令白朗大跌眼镜。连她都对自己的方向感十分佩服。 可她的方向感不是在什么时候都准确的,尤其是今天。因为贪恋夕阳的余晖与被周围那些漂亮的建筑吸引,她在各个房子与街区间乱走一通,结果可想而知。在太阳彻底下山后,她终于发现自己居然迷路了,并且周围的英文标语也不是她熟识的那些,她要看懂至少要在那里看上十分钟,可她不是个有耐心的人,于是决定还是去大路上找出租车。这时她有些心急。 她在路上快步地走着,走着走着,突然觉得不太对劲,她感到身后似乎有个人在尾随她。她加快步子那人就加快步子,她慢下来对方也跟着慢下来。她立刻变得很害怕。这时天已经黑了,万一碰上打劫的就糟了。她越想越慌张,心里突突乱跳,她能感觉到或是能偷看到跟着她的是一名外国男人。她很惶恐,加拿大的治安不是很好吗,不会她这么倒霉,刚一来就遇到坏人吧? 她越发加快脚步,接着无可避免地拐入一条不太深的巷子。这个巷子外就是大马路,虽然里面没人,可她只能走这里,因为直走的那条路是没有尽头的。这时,她回头看那男人一眼,对方正跟着她盯着她,两人就这么地对视上,更是把她吓坏了。一阵毛骨悚然地,她忽然踩着高跟鞋撒丫子就跑,使劲地跑,拼命地跑。结果令她没想到的是,她跑那男的也跟着她跑。她这下可魂飞魄散了,冲着大马路上的灯光就飞奔过去,跑得比兔子还快,一点也看不出她穿的是高跟鞋。 看起来她完全是发挥了自己的潜质,从巷子里一下子跳到大马路上。灯光之下,大路上有很多人,她庆幸自己终于得救了。一阵解脱让她十分欣喜。 可她高兴得太早了,忘了自己这一跳不止是跳到马路上,而是直接冲到了马路中央。就在她兴奋地窜上去的同时,两只刺眼的车头灯伴着尖声鸣笛震得晃得她头晕眼花,眼看就要客死异乡,车子“嘎”地煞车,刹车印拖得很长,可还是碰了她一下,将她撞翻在地,撞得浑身生疼。幸好那辆车开得不快,不然她真挂了。 车门开了,西装革履的外国男子慌张地跑下来,急忙扶起她问“AreyouOk?”。槟榔被撞得七荤八素,一时也听不太懂他在说什么,摇摇晃晃地坐起来,惊魂未定之下处于呆滞状态。 这时,车后排的门开了,一个人从上面走下来,来到槟榔身边,停住。她先看到一双擦得铮亮的黑皮鞋,然后顺着Boss的西裤向上望去,一直望到昂贵的西服上衣,接着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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