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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6区传 (第2/3页)
昂贵的。而这种销售方式是不需要任何交易场所的。所以受到了日本人的欢迎。2000年,我国的海尔集团老总张瑞敏扬言要在三个月的时间;拿下日本市场。可一年一台电器都没卖出去。这就是因为日本早在70年代,就利用了这种以组建人际网络方式销售他们本国的商品。这种销售方式对市场有着一个永久的侵占性,只要你的网络建设好了。不管什么产品拿到这个网络里来销售都可以,同样的这个网络也可以排斥某些商品。这种销售方式可以达到一个抵制外货的目的。 到了80年代,这种销售方式引到了我国台湾。并在台湾取得了蓬勃发展,现在在亚洲直销产业产值中排名第三。仅次于日本和韩国。当时台湾人不喜欢‘直’字,因为‘直’字同滞销的‘滞’同音。而这种销售模式又是我将商品传给你,你把商品传给他。所以台湾人就很形象的给他取了个名字叫‘传销’。‘传销’这个词就是这样来的。开始她并不叫传销,是叫直销。她起源于美国,发展于日本;成熟于台湾。 那么传销又是什么时候到中国来的呢?她是以1990年11月14日。中美合资的‘雅芳’公司在中国成立,标志着传销正式传入中国。那时还有江苏雅婷,广州仙妮蕾德、北京斯汀摩等等很多传销公司。1992年安利也进驻中国,到了1993年中国几乎所有的省会城市。沿海城市都有传销公司的身影在活动。那传销在中国发展得怎么样呢?在以后的几年时间里传销公司在我国是蓬勃发展。但伴随正规传销公司的影子杀手‘老鼠会’在中国也是风起云涌。 由于当时中国处于市场经济发展初期,人们还没有成熟的致富心态。改革开放也才10年,中国人口袋里根本就没有多少钱。更谈不上要不断的反复去消费传销的产品。但中国人有跟风思想,看前面人赚了钱了。后面的人也盲目的去做,忽视了传销的难度。致使很多人亏本垫背。 再一个当时有国家干部,利用职权炒作传销。变相受贿。因为当时没有对从事传销的人员进行任何的限制。这就导致了很多国家干部的介入。最臭名昭著的当属福田公司的摇摆机事件。福田公司,他本来是1996年国家批准的41家合法传销公司其中的一个。后被取消资格了。它的产品‘爽安康摇摆机’,从成本价几十元,而它的传销价竞卖到高达五六千元。你说一个成本如此低的东西,怎么能卖到如此高的价钱。难道别人都是傻子吗?这其中就有很多是国家干部在炒做。比如官太太向别人推销。她不管说多少钱,有求于她丈夫的人都会买。 还有一些公司利用‘矩阵制’、‘双轨制’为暴利诱饵。几个人组织起来,用巨额暴利诱惑来拉人头。下面的钱都往上交,一但有了足够的钱。上面的人就卷款逃跑了。结果下面的人全成垫背的。这就是所谓的泡泡公司,也就是很多人说的皮包公司。如当时就属非法的‘北京富乐利’传销公司。甚至连当时国家批准的合法传销公司’西藏诺迪奥’也这么干。 最严重的是黑恶势力的介入。让现在的人一听到传销都害怕。他们有的是几年做下来达到了一定的级别。有的可能马上就要成功了。但是越上级别压力就越大。当他们没有钱再循环投资的时候,他们不甘心自己多年的努力白费了。就用强迫的方式。首先用谎言把自己的亲戚朋友约来,来了就给你一份产品。价格非常高,你必须得买,不买就把你关起来。以至于到现在,传销在中国老百姓的心目中没有一个好印象。提到传销俩字,想到的就是坑蒙拐骗。到了谈传色变的地步。 因以上这些原因,使中国传销业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混乱局面。她就像一个奔跑于狂风暴雨中孤独无助的孩子,找不到自己的方向。致使国家在1998年全面禁止封杀了传销。在98年4月18日颂布了《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4月21正式取缔。从90年引进到98年全面封杀。传销在我国经历了风风雨雨的八年。传销在中国走偏到全面禁止。国家并不是没有管它。其实政府一直都在想办法挽救这个在西方国家做得非常好,而在中国却做得不好的行业。比如在1994年8月11日颂布《关于制止多层次传销活动违法行为的通知》。94年9月2日再发《关于查处多层次传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知》。还有在1996年4月28日向41家传销公司颁布了《准许多层次传销经营意见书》。也就是批准了41家合法的传销公司。但老百姓还是真假难辩。真假传销公司还是鱼目混珠,到致最终传缔。 全面取缔封杀传销,随之的问题也来了。第一个问题就是当时差不多有2700万人在从事传销,取缔传销也就意味着这些人一夜之间失去了工作。失业率在国际警戒线为7%,超出了就会影响稳定。国家怎么解决这些人的就业问题。 第二个问题就是那些合法的外国传销公司要找中国讨个说法。也就是批准的41家公司中的外国传销公司。在4月21日禁止传销当天,安利在纽约的股价就下跌了20%。他们联名把中国告上法庭,因为他们是按正常投资程序获得国家批准的国外合法传销公司。中国向安利一家就赔偿了40亿。中国政府既不能让它们按‘原来’的模式运作,又不能简单的轰出国门。于是政府同意它们继续在中国经营。但必须转型,要以‘店铺加雇佣人员推销’的运作模式。以符合中国国情。且注册资金必须达到8000万,年销售量达到5个亿。于是在98年七月份批准了10家符合资格的直销公司。他们是安利、上海富迪、雅芳、中山完美、杭州玫林凯、苏州百美、特百惠、天津没赫、上海日晖、上海娜丽丝。这时候它们不在叫‘传销公司’了,而是叫‘直销公司’。 这些直销公司除了雅芳一家选择了不再做直销,而是开了6000多家专卖店和2000多家专柜。其余的全部还是再做直销。实际上模式还是那个模式,制度还是那个制度。只不过是改了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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