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俗通义校注_第22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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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2节 (第1/3页)

    者止。〔四〕”汉典,吏病百日,应免〔五〕。所以恤民急病,惩俗逋慝也。今兴官尊任重,经略千里,当听讼侍祠〔六〕,班诏劝课,早朝旰食〔七〕,夕惕若厉〔八〕,不以荣禄为乐,而以黔首为忧,位过招殃〔九〕,灵督其舋,风疾恍忽,有加无瘳。棱统机括〔一0〕,知其虚实,当听上病,以礼选引;何有上欺天子,中诬方伯〔一一〕,下诳吏民,扶辅耄乱,政自己出,虽幸无阙,罪已不容于诛矣。为人谋而不忠〔一二〕,爱人而以姑息〔一三〕,凡人不可,况于君子乎上令兴负贪昧之罪,子被署用之愆,章问汹赫,父子湮没。执事如此,谓礼义何棱宜禁固终身,中原非是。

    〔一〕系辞下文。

    〔二〕皋陶谟文。

    〔三〕魏风伐檀文,今本“君子”下有“兮”字。

    〔四〕季氏篇文。

    〔五〕史记汲黯列传:“黯多病,病且满三月,上常赐告者数。”集解:“如淳曰:杜钦所谓病满赐告,诏恩也。”汉书汲黯传同。沈钦韩曰:“病满三月则当免,故优假之,复赐告也。唐会要八十一:职事官假满百日,即合停解。长庆二年四月,御史台奏检校司空兼太子少傅严绶疾病,假满百日,合停。敕严绶年位俱高,须加优异,宜依旧秩未要举停。此则出自特恩,其常员百日例罢,沿汉制也。皇甫湜集韩文公神道碑云:病满三月免。”器案:史记高纪集解:“孟康曰:汉律,二千石有予告、赐告。予告者,在官有功,最法所当得者也。赐告者,病满三月当免,天子优赐复其告,使得带印绶,将官属,归家治病也。”又见汉书高纪注后汉书蔡邕列传注:“前书音义曰:吏病满百日当免也。”册府元龟九0六:“魏李丰曰:台制,病满百日当解禄。”当亦沿汉制也。

    〔六〕文选让吏部封侯表注引汉官典职仪式选用:“四姓侍祠。”汉书郊祀志上:“泰山自有秘祠其巅,而泰山下祠五帝,各如其方,黄帝并赤帝所,有司侍祠焉。”侍祠,犹言陪祭。

    〔七〕左传昭公二十年:“楚君大夫其旰食乎”杜注:“旰,晏也。”

    〔八〕易干卦文。

    〔九〕钟本“殃”作“破”。

    〔一0〕庄子齐物篇:“其发若机括。”成疏:“机,弩牙也;括,箭括也。”

    〔一一〕盐铁论除狭篇:“今守、相亲剖符赞拜,莅一郡之众,古方伯之位也。受命**,宰割千里,不御于内。”

    〔一二〕论语学而篇文。

    〔一三〕礼记檀弓上文。

    太原周党伯况,少为乡〔一〕佐〔二〕发党过于人中辱之〔三〕。党学春秋长安,闻报雠之义〔四〕,辍讲下辞归报雠,到与乡〔五〕佐相闻,期〔六〕斗日,乡佐多从正〔七〕往,使乡佐先拔刀,然后相击。佐欲直,令正击之,党被创,困乏,佐服其义勇〔八〕,箯舆养之〔九〕;数日苏兴,乃知非其家,即径归。其立勇果,乃至于是。

    〔一〕“乡”,元误作“卿”,据孙校改正。

    〔二〕器案:范书党本传、御览四八一、四九六引东观汉纪俱作“

    乡佐”。拾补曰:“续汉书百官志:乡佐,属乡,主民收赋税。”案百官志五注引风俗通:“国家制度,大率十里一乡。”

    〔三〕御览四八一引东观纪作“乡佐尝众中辱党父”,误。范书亦以为辱党,与应氏同。

    〔四〕范书李贤注:“春秋书纪侯大去其国,公羊传曰:大去者何灭也。孰灭之齐灭之。曷为不言齐灭之为襄公讳也。齐襄公九世祖哀公,亨于周,纪侯谮之也,故襄公雠于纪。九世犹可复雠乎虽百世可也。”

    〔五〕元亦误作“卿”,下同,据范书、东观纪改。

    〔六〕范书“期”下有“克”字。

    〔七〕御览四九六引东观汉纪“正”作“兵”,此亦当作“兵”,形近而误,下同。

    〔八〕惠栋曰:“案春秋之义,复雠以死败为荣,故乡佐服其义也。义见何氏公羊。”

    〔九〕范书作“舆归养之”。说文:“箯,竹舆也。”公羊传文公十五年:“齐人归公孙敖之丧,笋将而来也。”注:“笋者,竹箯,一名便舆。”史记陈余传:“上使泄公持节问之,箯舆前。”集解:“韦昭曰:舆如今舆床,人舆以行。”索隐:“服虔曰:编竹木如今峻,可以粪除也。”御览四八一引东观汉纪作“与归养之”,误。

    谨按:孝经:“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

    一〕”乐正子春下堂而伤足,三月〔二〕不出,既瘳矣,犹有忧色。身无择行,口无择言〔三〕,脩身慎行,恐辱先也。而伯况被发,则得就业,乡佐虽云凶暴,何缘侵己今见辱者,必有以招之。身自取焉,何尤于人。亲不可辱,在我何伤。凡报雠者,谓为父兄耳〔四〕,岂以一朝之忿,而肆其狂怒者哉〔五〕既远春秋之义,殆令〔六〕先祖不复血食,不孝不智,而两有之;归其义勇,其义何居〔七〕

    〔一〕开宗明义章文。

    〔二〕礼记祭义、大戴礼记曾子大孝篇、吕氏春秋孝行篇“三月”俱作“数月”,吕览旧校云:“一作三月。”与此同。

    〔三〕孝经卿大夫章文。三国志魏书邴原传引原别传:“原亦以高远清白,颐志澹泊,口无择言,身无择行,故英伟之士向焉。”又见册府元龟五九八论衡自纪篇:“口无择言,笔无择文。”案尚书吕刑:“敬忌,罔或有择言在身。”王引之述闻曰:“择读为斁,洪范:彝伦攸斁。郑注训斁为败史记宋世家集解,说文:,败也。引商书曰:彝伦攸。斁、、释,古音并同。”

    〔四〕公羊传定公四年:“父不受诛,子复雠,可也;父受诛,子复雠,推刃之道也,复雠不除害。”

    〔五〕论语子路篇:“一朝之忿,忘其身以及其亲,非惑与”案下文“不智”,即承论语“惑”字而言。荀子荣辱篇:“斗者忘其身者也,行其少顷之怒,而丧终身之躯,然且为之,是忘其身也。”

    〔六〕“令”原作“今”,从拾补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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