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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节 (第2/3页)
英贤录:“青史子,晋太史董狐之子,受封青史之田,因氏焉。汉书艺文志:青史子着书。”案书亡,马国翰有辑本,亦见丁晏佚礼扶微。 〔二〕贾子新书胎教篇引青史氏记说王太子悬弧之礼仪曰:“东方之弧以梧,梧者,东方之木,春也;其牲以鸡,鸡者,东方之牲也。” 〔三〕尚书尧典:“平秩东作。”周礼冯相氏郑注:“辨秩东作。”正义:“据书传而言。”史记五帝本纪索隐引尚书大传:“辩秩东作。”辩与辨通。隶释六北海相景君铭:“辨秩东衍。”文选典引:“惇睦辨章之化洽。”李善注:“尚书曰:平章百姓。辨与平,古字通也。” 太史丞〔一〕邓平〔二〕说:“腊者,所以迎刑送德也〔三〕,大寒至,常恐阴胜〔四〕,故以戌日腊。戌者,土气也〔五〕,用其日杀鸡以谢刑德〔六〕,雄着门,雌着户,以和阴阳,调寒暑〔七〕,节风雨也。〔八〕” 〔一〕两京本不提行,盖朱藏元本、仿元本,上行适至行末而止,两京本遂误连贯之也。 〔二〕汉书律历志上,叙造太初历,首选邓平,又云:“迺诏迁用邓平所造八十一分律历,罢废尤疏远者十七家,复使校历律昏明。宦者淳于陵渠复覆太初历晦朔弦望皆最密,日月如合璧,五星如连珠。陵渠奏状,遂用邓平历,以平为太史丞。” 〔三〕拾补云:“似误,下云谢刑德,此当是送刑德,御览十三引独断云:“腊但送不迎。况春气将至,何反言迎刑乎其误明矣。” 〔四〕灌畦暇语“胜”下有“阳”字。 〔五〕“土气”,暇语引同宋本,裴玄新语亦作“土气”详后引,大德本以下各本俱作“温气”,不可据。 〔六〕“日”上原有“气”字,暇语无,今从之。暇语并无“刑”字。 〔七〕“调寒暑”,原作“调寒配水”,札移曰:“案调寒配水,疑当作调寒暑,配水旱“配”字亦疑有误。”器案:灌畦暇语作“以和阴阳,谓寒暑,节风雨也”,此文“配水”二字即“ 暑”之讹羡,孙氏曲为之说,非也。 〔八〕书钞一五五、类聚四、御览二九、草堂诗笺三二鸡注引裴玄新语:“正朝,悬官煞羊,悬其头于门,又磔鸡以副之。俗说以厌疠气,玄以问河南任君疑当作“伏君”,任君曰:“是月也,土气上升,草木萌动,羊吃百草,鸡啄五谷,杀之以助生气也。” 谨按:春秋左氏传〔一〕:“周大夫宾孟适郊,见雄鸡自断其尾,归以告景王曰:惮其为牺也。〔二〕”山海经曰:“祠鬼神皆以雄鸡。〔三〕”鲁郊祀常以丹鸡,祝曰:“以斯鶾音赤羽,去鲁侯之咎。〔四〕”今人卒得鬼刺痱,悟,杀雄鸡以傅其心上〔五〕,病贼风者,作鸡散〔六〕,东门鸡头可以治蛊〔七〕。由此言之:鸡主以御死辟恶也。 〔一〕见昭公二十二年。 〔二〕左传:“宾孟适郊,见雄鸡自断其尾,问之,侍者曰:自惮其牺也。遽归告王,且曰:鸡其惮为人用乎人异于是,牺者实用人,人牺实难,己牺何害王弗应。”国语周语下:“景王既杀下门子,宾孟适郊,见雄鸡自断其尾,问之,侍者曰:惮其牺也。遽归告王,曰:吾见雄鸡自断其尾,而人曰:惮其牺也。吾以为信畜矣,人牺实难,己牺何害抑其恶为人用也乎则可也。人异于是,牺者实用人也。王弗应。”杜预注曰:“畏其为宗庙奉牺牲,故自残毁也。”韦昭注曰:“纯美为牺,祭祀所用也。言鸡自断其尾者,惧为宗庙所用也。”器案:周礼牧人:“祭祀共牺牲。”郑注:“牺牲,毛羽完具也。”盖祭祀之牺牲,当选其毛羽完具者耳。 〔三〕西次二经云:“其祠出毛一雄鸡。”北山首经、北次二经、中次三经、中次八经、中次十经,皆言“祠之用雄鸡”。 〔四〕“祝曰”云云,原作“祀日以其朝声赤羽去鲁侯之咎”,拾补校作“祝曰,以斯鶾音赤羽,去鲁侯之咎”,云:“皆钱以说文校改。”器案:说文鶾下云:“鸡肥翰音者也。从段改从鸟声。鲁郊以丹鸡,祝曰:以斯鶾音赤羽,去鲁侯之咎。”盖此所引乃鲁郊礼文,鲁郊礼汉时犹存,故春秋繁露、说文、五经异义及风俗通皆得引之。曲礼:“凡祭宗庙之礼,鸡曰翰音。” 〔五〕“傅”,胡本、程本皆如此作,余本俱误作“传”。御览八八四引志怪:“夏侯弘忽行江陵,逢一大鬼,提弓戟急走,小鬼数百从之,弘畏惧,下路避之,大鬼过后,捉一小鬼,问:此是何物曰:广州大杀。弘曰:以此矛戟何为曰:以此杀人,若中心腹者辄死,中余处不至于死。弘曰:治此病者有方不鬼曰:杀乌鸡薄心即差。弘曰:今欲行何鬼曰:当荆、杨二州。尔时,此二州皆行心腹病,略无不死者;弘在荆州,教人杀乌鸡薄之,十得**。今中恶用乌鸡,自弘之由也。”据此,则以为晋时事,实则此为先民积累之验方,故神其说若鬼遗方也。 〔六〕御览九一八有“治之”二字。 〔七〕此即淮南说山篇所谓“鸡头已”者,彼注以鸡头为芡,失之。齐民要术三、御览九一八引四民月令:“东门磔白鸡头。”原注:“可以合法药。” 杀狗磔邑四门 俗说:狗别宾主,善守御〔一〕,故着四门,以辟盗贼也〔二〕。 〔一〕御览九0五引“御”作“卫”。隋书五行志上引洪范五行传:“犬,守御者也。” 〔二〕御览“盗贼”作“恶”。 谨按:月令:“九门磔禳,以毕春气。〔一〕”盖天子之城,十有二门,东方三门,生气之门也,不欲使死物见于生门,故独于九门杀犬磔禳。犬者金畜〔二〕,禳者却也,抑金使不害春之时所生〔三〕,令万物遂成其性,火当受而长之,故曰以毕春气〔四〕。功成而退,木行终也。 〔一〕六艺流别十七引尚书大传:“季春之月,九门磔禳,出疫于郊,以禳春气。”与郑引王居明堂礼同。 〔二〕礼记月令注:“犬,金畜也。”吕氏春秋孟秋纪、仲秋纪注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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